肖像被盗用 证据保全是维权第一步
浙江海宁的李女士是某品牌某款美容保湿面膜的忠实用户,2014年12月22日,爱网购的她再次进入自己经常光顾的淘宝网店时,惊奇的发现自己手持该面膜的照片被用在了该品牌面膜的宣传上。反应较快的李女士旋即打开手机在自己的微信上搜素该品牌,更糟糕的是很多卖该款面膜的微商也使用该张照片。原来李女士像很多年轻人一样喜欢自拍后晒在微信上,那天李女士收到了快递寄来这款面膜后就自然而然的拿出手机拍了照片晒到了微信好友圈。由于李女士觉得淘宝上买的这款面膜划算而且好用,在给淘宝店家评价时也把这些照片上传了上去。李女士认为该品牌可能是通过这个渠道获取了自己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
李女士的第一反应就是要维护自己的权利,然而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善于使用微信的她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了海宁12348法律咨询群向里面的法律专家请教。
专家为其支招,认为保全证据是维权的第一步。李女士很自信地说自己已经把侵犯肖像权的照片从淘宝网该店铺以及微信商圈里截图下来了。然而专家指出,自己截取图片作为证据材料,一旦对方撤换侵犯肖像权的照片,就能难证明截图的关联性与真实性,从而难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因此,最好的方法是采取证据保全。对于这些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也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非诉讼阶段一般不宜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如果当事人事后不提起诉讼,法院可能会陷入被动局面。即使是在诉讼阶段,人民法院也不一定能及时有效地采证。反之,不论当事人愿不愿意提起诉讼,也不论当事人是否及时采取维护自己权益的措施,证据保全公证都能更有效更快捷地为当事人凝固有效的证据、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或使侵权人自动改过。
(来源:法制网 潘晓龙 吴琛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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