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要求公证忠诚协议:男方不交工资须净身出户
目前,微信、QQ等成为年轻人必不可少的交流工具,宅男宅女在缺少现实沟通的情况下,可能已在网络上完成相识相见的步骤,网络的一见倾心代替了现实的耳鬓厮磨。然而,快速成就的美事可能常常遭遇生活问题的潜在冲击,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人想到了公证,于是产生了一些趣事。 闺蜜出主意情侣签下“忠诚协议” 小韩是一个酷爱网络交友的女孩子,自己加入的QQ群就有十多个,经常和网友聊得不亦乐乎,顺道她结识了自己的男朋友。由于很投缘,不久以后,两人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是,由于两人是网络认识,老家又相隔千里,都是来苏州工作的,小韩对男友了解不深,加之男友长相不错,嘴巴又甜,喜欢上网,很讨女孩子喜欢。小韩担心结婚之后,男友还会在网络上与其他女孩子有瓜葛,万一再来个婚外情,她可受不了。 得知小韩的苦恼后,闺蜜给她出了个主意。闺蜜说,为给婚姻上层保险,小韩可以和男友在婚前签订夫妻“忠诚协议”,约定男友结婚后不能打女方、工资上交、不能找小三等,若男方违反协议就净身出户,另外还要赔小韩一笔青春损失费。听说经过公证的协议一般可以作为证据直接被法院采信。闺蜜还建议小韩将协议做公证。小韩一听这个主意好,于是就和男友来公证处,要求做夫妻“忠诚协议”公证。 奇葩要求哪能公证? 没想到,刚开口询问,就被公证员直接否决了,“你这不能做公证”。小韩一听就有点急了,非要公证处给个说法。公证员好好给小韩普及了一下法律知识。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像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等都可以,但小韩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更多属于道德范畴,不属于真实合法的公证事项,缺乏法律依据,公证处不予办理。 公证业务也需要法律允许 “当事人申请的公证事项没有法律意义或是不真实、不合法,我们实在没办法进行公证。”苏州公证处公证员告诉记者,不少市民对公证处的业务范畴并不了解,很多市民咨询的内容五花八门。有市民听说公证处能公证亲属关系,便想让公证处公证其儿子是亲生的,这让工作人员哭笑不得。“根据法律规定,公证处是不能受理属于专业技术鉴定或评估的事项。”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互联网应用的增多,短信公证、QQ聊天记录公证等逐渐多了起来,公证的内容也五花八门。很多公证因为内容太“新潮”或缺乏法律依据,公证处不予办理。 不过,许多与百姓密切相关的事项是可以公证的。比如除了常见的房屋继承、赠与、委托公证之外,办理婚前财产约定或夫妻财产约定是可以的。另外,生活中的电子证据也可进行公证,比如网络邮件、手机短信等。 原标题:夫妻要求公证忠诚协议:男方不交工资须净身出户 稿源:中新网 {:6_286:}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