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土豆青蟹羹
发表于 2010-2-20 14:42:50
:dizzy:
灰色
发表于 2010-2-20 16:33:36
虽然小事故,但是以此可以窥视到什么呢?权利,势力,蛮横.....占主导地位..............
nancy523 发表于 2010-2-20 11:50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游客
发表于 2010-2-20 17:06:59
现在非常强调以人为本,其实真如楼主所说的,要是因为皮卡车有保险就过多的承担责任,那样只会是以人为本的 ...
青霉素 发表于 2010-2-20 13:29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您的观点不敢苟同,我觉得有没有责要看具体的行车情况来就事论事。如按照您的观点,某人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了我开车的就可以把他撞死?假如无证的规矩地在行车道行驶,一辆有证的逆向行驶把他的车撞了,你说这样的话如果判无证的全责冤不冤?现在北京的交通事故处理好象是这样的,事故责任就事论责,是哪方责任就是哪方责任,如是无证驾驶的则对其无证驾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躲在云里抽烟
发表于 2010-2-20 17:33:49
没理解让行标志是什么意思,是绿灯吗?谁解释下{:9_304:}
山夫子
发表于 2010-2-20 17:54:42
不是还没出事故鉴定嘛,不要随便乱猜疑,什么关系权力的,都是自己无意义的瞎想。
对事故鉴定不满也可以提出异议的,会给你详细说明的。何况现在不是还没出鉴定结果呢,怎么不去交警大队了解一下呢??
心语之约
发表于 2010-2-20 22:47:02
:o
pp笑看天空
发表于 2010-2-21 03:01:10
法律是人大制定的
现在人大排名老三
总书记 国家主席 人大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
实际排名是老四
等人大排名老大的时候
法律会有效的多
宁海人生
发表于 2010-2-21 07:59:14
:lol
nhhxhm
发表于 2010-2-21 08:31:32
做人做胆子,这种事情,我的看法是,要是他叫一帮人来的话,你就什么钱都不用给了,大家的都是宁海人,要是这样不讲里,这么蛮横,以牙还牙,下次看到他,再撞他
nhhxhm
发表于 2010-2-21 08:33:18
我也碰到过跟你差不多的情况,叫一帮外地人,吓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