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首试“1+4”大陪审
1月13日,宁海法院首次试行适度分权大陪审制,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合议庭由1名法官和4名陪审员组成。 所谓“适度分权大陪审制”,是指提高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比例,并将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相分离,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起主导作用,法官对法律适用起主导作用的合议庭新模式,主要适用于法律关系明确,但事实争议大的民商事案件。 另据了解,该院还将结合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补专家型人民陪审员,以更好地审理涉及建设工程、医疗、产品质量、金融证券等专业性强的案件。 (来源:宁波日报 余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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