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痕残 发表于 2015-1-27 10:42:22

离婚后还能继续住公婆的房子吗?

    庄女士问:  我和丈夫结婚以来,由于受经济条件等限制,没有能力购置自己的住房,一家人一直在公婆名下的房屋内生活。现在,我们由于感情不合,打算近日办理离婚手续。请问:如果我与丈夫离婚后,我还能继续在公婆名下的房屋内居住吗?  作答:    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你们婚后所居住的房屋确系你公公和婆婆所有,则你们离婚之后是否还能居住,是你公婆的权利。事实上,你与丈夫无论是继续保持着夫妻关系,还是离婚,你公婆都有权利决定是否让你们一家人居住在他们名下的房屋内,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任何人都无由干涉。如果你公婆不让你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希望你搬迁,应该给予你一定的腾迁时间。希望你们能互谅互让,妥善解决纠纷。     来源:浙江法制报 朱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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