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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中的孤舟
发表于 2010-2-25 20:13:05
未作否认的房屋转让协议视为同意
本帖最后由 汪洋中的孤舟 于 2010-2-25 20:35 编辑
问:
张某以我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协议,我当时知道张某以我的名义签订协议。签订协议之后,开发商要求我履行协议的相关义务。这个协议有效吗?(王先生)
答:
王先生:
你好,依据你的陈述,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王先生知道张某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房屋转让协议,未作否认表示,应当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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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作否认的房屋转让协议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