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中的孤舟 发表于 2010-2-25 20:13:05

未作否认的房屋转让协议视为同意

本帖最后由 汪洋中的孤舟 于 2010-2-25 20:35 编辑






 问:
   张某以我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协议,我当时知道张某以我的名义签订协议。签订协议之后,开发商要求我履行协议的相关义务。这个协议有效吗?(王先生)
  
      

      答:
   王先生:
   你好,依据你的陈述,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王先生知道张某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房屋转让协议,未作否认表示,应当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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