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司机充当业余侦探 受雇跟踪“出轨”丈夫被判侵权
分析提示: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权利”,吕某对高先生的跟踪行为已侵扰高先生生活,构成侵害隐私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高先生要求的1万元抚慰金数额过高,酌定判决其赔偿精神抚慰金2680元,并书面向高先生赔礼道歉。相关案例:妻子怀疑丈夫外遇,委托出租车司机吕某长期开车监视丈夫高先生。高先生知道后,以侵权为由,将吕某告上法庭。日前,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虎年新年的一天,家住云南省宣威市的高先生像往常一样开着自己的猎豹车出门办事,在城区一加油站加油时,发现一辆出租车一直跟在自己后面。绕了几条街“甩”不掉尾巴,觉得此事蹊跷的高先生拦下出租车司机吕某。面对言辞闪烁,似有隐情并极力否认自己跟踪行为的吕某,高先生将其请进附近的派出所。 经民警询问,高先生才知道,因妻子怀疑其有外遇,专门委托吕某长期开车监视,至案发是吕某已跟踪了一年多的时间。期间,为了不让高先生发觉,其妻专门购买了一部手机与吕某秘密联系,随时掌握高先生的行踪。 得知实情的高先生对自己被长期监视感到非常气愤,遂以吕某扰乱自己正常生活、侵害隐私权为由起诉到宣威市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吕某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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