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在路上
破解“执行难”法院执行在路上 2015年03月13日今日宁海记者何莎莎 通讯员金萍近年来,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始终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而“执行难”,始终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话题。人难找、财产难寻、躲避执行、无能力履行、执行力量薄弱等诸多因素,制约着执行工作的开展。昨日,记者从县法院了解到,2014年,我县共受理各类案件13240件,其中执行案件4366件,占到32.9%。2013年,县法院一审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仅为39.82%,判决后不能自动履行,就意味着要通过法院执行来予以实施,39.82%则意味着平均每10件民商事案件,就有6件进入执行程序。尽管2014年该项数据上升至63.38%,但执行压力仍然巨大。 无疑,诉讼案件数量多,案件自动履行率低,既有好争好讼的传统民风之因,亦有诚信意识缺失之故;既有经济新常态下利益冲突之因,亦有社会转型时期矛盾凸显之故。
执行就在身边:一起典型的执行案件 63岁的王大妈,在宁海当地经营小本生意,这些年攒了些钱。陈女士与王大妈多年相识,来往甚密。2008年,陈女士称手头紧,需要资金,向王大妈借20万元,并表示愿意按照月息2分支付利息。王大妈心想着陈女士本就相熟,且听说陈女士有两套房产,觉得应该可以放心。 谁料,2010年,陈女士的经济出现问题。王大妈得知后,赶紧前去催讨20万元借款。但陈女士表示,自己已无力归还。几次催讨后,大家已撕破脸皮。此时,王大妈才得知陈女士的两套房产只有一套在她名下,另一套在其女儿名下。王大妈想着至少陈女士还有一套房产,应该能够归还自己的20万元欠款,遂将其告上县法院。 判决很快就下来了,但因陈女士并未履行判决,王大妈的女儿胡某随即向法院申请了执行。随后,陈女士的房产被查封,经过司法鉴定评估后,在网上进行司法拍卖,最终以80万元的价格成交。 然而,王大妈还是没有分配到钱款。原来,陈女士的房产在银行设有抵押,具有优先受偿权的银行作为债权人也进行了起诉,而拍卖的钱款还不够归还银行贷款。 法院工作人员向王大妈进行解释,并表示这起案件已经程序终结。尽管胡某表示能够理解,但是王大妈却对“赢了官司输了钱”不仅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白打一场官司,前前后后花了时间和精力,最后还是一分钱没拿到。”王大妈很气愤。 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民间借贷执行案件。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申请执行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拍卖,在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后,查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暂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不得不裁定本次执行程序阶段性终结,予以结案。
丰富执行手段:失信黑名单 2013年10月,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对于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失信黑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此外,对程序终结的案件同时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老赖”,将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2014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航总局、铁路总局对纳入最高院“失信黑名单”的“老赖”,采取“限乘”措施,这意味着他们无法购买机票和列车软卧票。 宁海人林某是个生意人,常年在外奔走,数年前,林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上县法院,法院判决林某应归还原告杨某15万元货款。而林某却玩起了“失踪”,不但缺席庭审,还一直音讯全无。由于林某常年在外,踪迹难寻,又查不到其他财产线索,这起执行案件被程序终结。 直到2014年年底,林某主动联系了法院,表示愿意履行判决。而最终让林某“就范”的就是这“失信黑名单”。原来,数日前,林某在广东购买飞机票时被告知自己被列入了“失信黑名单”,无法购买机票。无奈的林某只好主动支付欠款,让自己尽快从“失信黑名单”中脱身。 截至目前,县法院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089人。已有114人因被纳入失信黑名单而主动前来法院履行义务,失信黑名单开始初见成效。下一步,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黑名单的曝光力度,除了利用法院东大门电子显示屏播放失信黑名单信息外,还将利用闹市区、大型商场等巨型LED广告屏滚动播放曝光“老赖”信息,增强执行震慑力。
健全执行网络:“点对点”执行查控 随着网络化和信息化的发展,传统的执行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为此,省高院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以网络化方式,与公安、国土资源、房管、工商、金融、民政、税务等协助执行单位广泛合作,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执行人员在办公室即可对被执行人财产、人身等信息进行查询、控制,用信息化推进执行方式的变革,建立执行协作网络和联动机制,以此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同时,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亦是执行工作应有之义。 每天早上一上班,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就会先打开电脑登录“点对点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如查到账户钱款,可立即制作裁定书及冻结、划扣通知书,对于网上可以冻结的银行,当即进行冻结,对于网上不能冻结的,由专人进行冻结、扣划。 另外,对于程序终结的案件,法院可依托“点对点”查控机制,开展程序终结执行案件“回头看”活动,每月定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情况,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及时恢复执行,并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截至目前,“点对点”网络查控实现了对8地区58家银行存款的全覆盖查询,其中54家商业银行“点对点”能在线实时查询,27家商业银行能在线冻结。2014年,该院共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划扣被执行人账户金额1864.2万元,司法拍卖处置251件,拍卖成交额4.78亿元。
完善执行机制:执行信息公开 案件执行没有?执行到哪一步?执行做了什么工作?法院和申请执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引起群众心中的各种疑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执行工作的开展和执行环境的改善。 如今,登录“宁海法院网”,进入公众服务平台,点击“浙江法院网执行案件信息查询”,就能进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输入案号、当事人姓名,即可查询案件详情,此外,平台还设置了曝光台、执行指南、执行惩戒、拍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栏目。 “您申请的执行娄××一案宁海县人民法院已于2015年2月27日立案执行,案件承办人××,办公电话××,现通知你于2015年3月11日上午到本院一楼执行接待室,届时承办人将向你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另承办人执行接待日为每周三上午,值班电话××,特此告知。”这是申请人陈某收到的一条执行信息短信。从立案执行到后续的财产分配等一系列程序,该院均通过短信的形式予以告知,让申请人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案件的执行情况。 “以前申请人每天打电话找执行人员,或者围在办公室,说句不好听的,执行局就像个菜市场,他们烦,我们也被动。现在我们执行信息公开,不仅主动告知执行情况,还会发送执行法官姓名、联系方式、举报监督电话等信息,让工作规范了,也更有序了。”该院执行局局长张冬娣说。 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法院还专门设立“执行接待室”,采取“门诊式”预约机制,制定接待值班表,每位执行人员和执行局中层干部每周固定一天负责接待,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这也让法院执行工作变得更加有温度。据了解,2014年,法院共向4000余名申请人发送预约接待短信,接待室日均接待量50余人次。
加大执行力度:拒执罪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2014年11月,县法院判决这样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宁海人陈某,欠下千万元巨款成“老赖”,虽经法院强制执行,但仍有数百万元款项未履行。而在此时恰逢拆迁,陈某可获170余万元补偿款,未曾想,陈某拿到拆迁款却恶意逃避执行,不但不主动履行,还带着钱款外出,边游玩边赌博。最终,经法院公开审理,认为陈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近年来,县法院不断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增强执行威慑,对拒不申报财产、虚假申报财产及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2014年共司法拘留235人次。去年,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共移送审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6件,公安机关立案3件,对2名被执行人决定刑事拘留,判决1件。 与此同时,法院还积极采取常态化网络曝光,在宁海文峰论坛开设“法院执行在线”,通过电子显示屏、报纸、网络等形式曝光被执行人信息,在村委会公告栏、集市等地发布悬赏公告120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258人。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129名。建立执行备勤制度,由执行干警编组轮值,保持手机畅通,接收举报线索,及时出警处置。
化解“执行难”:一直在前行 “执行就必须保证实现债权,否则,就是‘空调白判’,就是‘法律白条’”;“如何调查是法院的事,与申请人无关”;“只要申请执行,就可以等着法院通知拿钱”……面对诸如此类的执行误解,法院工作人员解释说,执行存在风险,而执行风险就是申请执行人应当承担的执行不能或部分执行不能的后果。前去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立案时都会收到一份“诉讼风险提示书”,申请执行时也会收到一份“执行风险告知书”。 县法院院长洪学军说:“4366件执行案件背后是力量的不对等,法院执行人员仅26名,4366与26之间要划等号,这道数学题并不好解。”那么,如何考量执行工作成效?洪学军表示,要看是否做到依法执行,是否做到程序规范,是否做到公开透明,是否穷尽了执行手段,要树立“依法、规范、公开、穷尽”的执行理念。近年来,法院系统不断探索“执行难”化解之道,从出台“限高令”到“失信黑名单”制度,从“点对点”查询机制到“执行110指挥中心”建设,可以看到,法院执行力度在不断加大,执行手段在不断丰富,执行机制在不断完善,执行网络在不断健全。 目前,法院正着力打造集远程视频监控、被执行人信息发布与控制、审执系统展示、车辆监控等功能为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负责重要执行案件的指挥、协调和监控,紧急事项的执行活动。建成后的指挥中心能有效整合执行资源,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实现统一调度,有利于形成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协助执行机制、信用惩戒机制等强大执行合力。而作为执行申请人也应积极地参与到执行中去,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其他相关信息。
后记: “执行难”问题的存在,是社会各方面矛盾的综合反映,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一项很复杂的社会性工作,单单依靠法院自身的力量并不足以解决,既需要社会公众增强市场风险意识、社会诚信意识,还需要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既需要法院系统改革制度,健全机制,依法公开规范执行,借助信息化和网络化,不断探索和丰富执行方法、执行手段,还需要借助社会综合力量,实现各部门通力协作,寻求多元化破解途径,才能切实提高执行实效,营造良好执行环境,共同化解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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