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同
想请教下关于签订保密合同里面的关于竞业禁止的约定: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关本工作,没有支付补偿金的话,是否可做做相关的工作 对于保密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而且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两年内,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年的经济补偿,按月工资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相关义务,则劳动者也不必履行保密合同的条款 本帖最后由 汪洋中的孤舟 于 2010-3-8 22:00 编辑daisy网友:
晚上好!
你所咨询的内容实质上是关于用人单位不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是否还需要竞业限制条款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但是,该条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认定有效:
(1)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24条所规定的竞业限制人员范围。从立法层面而言,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是为了达到保护企业核心秘密和经营利益的目的。只有与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才能达到目的。任意扩大人员范围无疑会限制劳动者的正常择业权。
(2)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当然,对于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3)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由此可见,依据你的描述,你不需要继续履行该竞业限制条款。值得注意的是,竞业限制,属于约定义务,而非法定义务,只有依法事先约定,才能够要求劳动者履行。 现不在这家单位做了,公司也未支付保密费,个人也未要求支付保密费,合同里也未提及保密费,只有违约款项
合同里写明不得到相关企业去上班
现如果到竞争对手那里去上班,是不是构成违约,这份合同有没有法律效率 回复 5# daisy
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再让双方按协议履行就行了 今天朋友去问了法院
他们说这合同有效的 回复 7# daisy
合同当然有效,但是单位没有支付你保密费啊,所以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保密费。 但合同里没写要付保密费和竞业禁止费用啊 况且那合同只有一份 离职的时候公司说合同找不到了 就是说自己没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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