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两院“两长”畅谈“两高”报告
本帖最后由 汪洋中的孤舟 于 2010-3-12 18:47 编辑昨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听完报告回到驻地的第一时间,我省两院“两长”就和本报记者分享了聆听报告的感受。
打黑除恶要长期保持高压状态
从连续几年的最高法院工作报告都可以看出———民事案件数量上升、刑事案件数量下降,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治安环境的改善。
这一大背景下,去年一些案子成为了法院和检察院打击的重点,其中就包括打黑除恶。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长齐奇表示,打击涉黑的同时,省高院也要求各级审判机关依法惩处那些起保护伞作用的官员或者公务员。“黑恶势力一旦在一个地方形成气候,再把它扳过来,要花很大的力气。因此,浙江要长期保持高压态势,这样才符合‘法治浙江’建设的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则表示,打黑除恶已经作为检察机关的专项工作来开展,浙江和重庆相比,情况要好得多,但在打黑除恶上的态度同样是很坚决的,工作力度也很大。
关键是“零容忍”不是“零违纪”
最高法院报告中的两个数字给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去年,各级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9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137人。
“尽管这个数字对于全国20多万法官而言,比例还是很小的,但法官腐败对队伍的杀伤力很大,社会影响也会特别大。”
齐奇分析说,造成队伍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迫于考核评优的压力,怕被一票否决;有的是领导自己也有问题,上梁不正下梁歪;也有的是碍于人情,怕得罪人”。
齐奇说:“一些地方提出争创‘零违纪’的口号,对此我很不赞同。一旦发生违纪现象怎么办?为了‘零违纪’而隐瞒吗?对于法官的违法违纪,法院应有的态度是‘零容忍’。我觉得那些评优机制要改一改,对于主动查处的,该表扬而不是否决。”
重视舆论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两高”的报告中,不约而同花了不少篇幅来谈“接受各方监督”的问题。
陈云龙说:“今年最高检报告中一个鲜明的亮点,就是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了重要的位置来抓。比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齐奇说:“司法要公开、阳光。法院受理投诉、立案、庭审、裁判文书都应该公开。公开是最好的阳光、最好的反腐败。现在就浙江法院来讲,当事人来告状可以拿到一个密码,及时跟踪案子办理的进度,这就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
时常在网上露脸、和网友进行互动的两院“两长”,都对媒体监督表示了很大的支持。
陈云龙表示,重视舆论监督很重要。“有了网民和读者的积极参与,媒体监督就能促进司法部门公正廉洁办案,使司法工作更加规范、效率更高、公信力更强。” “网上舆情是一种不容忽视的监督力量。浙江出过一个‘法官艳照门’,是网友举报法官的作风问题。一查,真的查出腐败问题来了。”齐奇还表示,通过与媒体交流和宣传,既能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也便于法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是改进司法工作一个非常好的途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