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债权问题
张三2004年5月1日死亡,其遗产已予以分割,其子张东按照遗嘱继承了存款8万元,张南按照遗赠分得家庭影院一套(价值4万元),张北按照法定继承分得轿车一部(价值16万元),现债权人钱某持票据主张张三生前欠其6万元债务。那么钱某的债权如何清偿? 钱某应当以张三全部遗产继承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本帖最后由 muzhuyang 于 2010-3-19 10:22 编辑回复 2# 独角兽
各继承人没先后顺序吗?记得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后清偿债务顺序好像不同的?不过忘记啦,呵呵 回复 3# muzhuyang
确实有不同的,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他直接向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继承人主张权利就好了 呵呵,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继承人主张权利。按2:1:4的比例共偿6万元的债务。(不过不好分)把16改成12万就好分多了 ...
法律热线 发表于 2010-3-19 14:41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好象不是这样吧!{:9_302:}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好象不是安比例清楚,而是法定继承人用其全部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的,剩余的债务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9_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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