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l188
发表于 2010-4-10 16:15:32
活该!!
静心时光
发表于 2010-4-10 22:13:20
有点狠过头了吧!不过对付这些人也是必要,不然改不了啊
宁海一根葱 发表于 2010-4-8 10:19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宁海骚噜精
发表于 2010-4-12 08:38:18
打死还要负责,抓母哦,我还称了神经病了
夢麗花
发表于 2010-4-12 09:37:00
打的好恐怖。。好怕怕{:4_119:}
米丝特沉
发表于 2010-4-12 10:16:06
这样子打也太那个了吧。。。。。。。。
幸福需要创造
发表于 2010-4-12 10:17:31
国家该出台《小偷权益保障法》
躲在云里抽烟 发表于 2010-4-8 12:47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同伙吧!!还小偷权益保障法,你是不是没有被小偷碰上过呀 ,说出这样的话来!!真是枉做人!!
小鸭
发表于 2010-4-12 11:27:44
哇,看了怕死了!!!!!
小麦糕
发表于 2010-4-12 11:29:39
太狠了,千万别学,还是交给警察。
躲在云里抽烟
发表于 2010-4-12 11:40:57
你是同伙吧!!还小偷权益保障法,你是不是没有被小偷碰上过呀 ,说出这样的话来!!真是枉做人! ...
幸福需要创造 发表于 2010-4-12 10:17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真够白痴的,不知道我说的是反话。难道不觉得国家对待小偷太宽容了吗?打不得,小偷自己要是碰到磕到,还要被偷的事主出医药费。
躲在云里抽烟
发表于 2010-4-12 11:43:28
你是同伙吧!!还小偷权益保障法,你是不是没有被小偷碰上过呀 ,说出这样的话来!!真是枉做人! ...
幸福需要创造 发表于 2010-4-12 10:17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不要因为自己白痴,就动不动就把别人上升到做不做人这个层次,因为你决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