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幕后到台前 网警网上“拍肩膀” 宁波公安开通“宁波网警巡查执法”微博、微信公众账号,提高了网上见警率 2015年08月10日东南商报 6月1日,按照公安部要求,宁波网警在新浪微博和微信开通了以“宁波网警巡查执法”为统一标识的微博以及微信公众账号。据宁波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上周五,2个公开巡查执法账号累计发表帖文386条、被700余名网友关注,与网民交流互动1500余人次,回复网民举报咨询92人次,巡查处置各类违法信息383条,与有关警种和单位协同辟谣3次,依法对21名具有轻微违法行为的网友发出警示,网警从幕后走到台前,全面提高了网上见警率。 笔者了解到,从一开始注重通讯(网络)诈骗宣传防范为主,到逐步过渡到围绕不同时段网民关注热点,开展宣传警示工作,宁波网警的执法账号不断受到网民关注。如夏季临近时,对如何防止发生溺水事件进行宣传。高考毕业季临近时,对大学生在招聘中如何维护好自身权益以及防止在选择高校时受骗进行了重点宣传,受到多数网民认可。 据了解,网警巡查发现和网友举报的非法信息中以谣言居多,打击网络造谣、发布辟谣消息已成为网警公开巡查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网警支队陈斌副大队长告诉笔者,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在网上编造传播谣言信息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另据两高2013年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编造虚假消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消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示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