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 ,油条也要换着店来买!----
本帖最后由 以心换心 于 2015-8-16 15:44 编辑香脆金黄的油条,口感好。
你喜欢吗???
温州1对夫妇因制售问题油条被判刑 含铝超标4.5倍 铝含量超国家限制标准最高值4.5倍的“问题”油条,被销往温州苍南龙港一家小吃店,上了老百姓餐桌。日前,苍南县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制售“问题”油条的夫妇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各处罚金1万元。
据法院查明事实,2013年4月16日上午,苍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位于龙港镇龙跃路上的“粥公粥婆”小吃店进行检查,抽取该小吃店内正在销售的6根油条送检。经检测,油条中铝含量达450mg/kg,达到国家限制的最高含值100mg/kg的4.5倍。据鉴定,长期食用铝含量残留超标的油条,足以造成人体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之后,该案件移交公安侦查。警方查实,这些“问题”油条是何某、魏某夫妇生产的。何某、魏某,苍南当地人,现年均为51岁。2012年4月以来,何某、魏某在苍南县龙港镇生产销售油条。为了使油条更加香脆口感更好,他们在制作油条过程中非法添加明矾,导致油条的铝含量严重超标。何某、魏某将油条主要销售给龙港“粥公粥婆”小吃店及附近居民。
今年7月15日,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何某、魏某提起公诉。之后,苍南法院就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魏某在生产、销售食品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他们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除了判处刑期和罚金外,苍南法院还判令何某、魏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有关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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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看看 少吃为好,做生意也要讲求无愧于心。 明天早餐吃油条 早上吃这个,太油 油条是传统早点,少吃一点问题不大,各位一定牢记不要买凉了很松脆的油条,如果凉了不松脆的往往
是明矾添加不多的,还有不能是焦黄的那种,油炸过度对身体肯定不好,各位要保重身体啊! 已觉得已没有可放心吃的食品了,已觉得没有可放心穿的衣服了 这个真的要少吃 甚至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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