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一站幸福
发表于 2010-4-16 20:50:17
{:6_286:}回复 1# 心雨飘飘
心雨飘飘
发表于 2010-4-19 17:26:13
;P谢谢帮顶。
心雨飘飘
发表于 2010-4-21 09:53:37
ding ding
心雨飘飘
发表于 2010-4-22 16:20:44
ding ding
新博士生
发表于 2010-4-22 20:23:44
请教:“已参加分房的家庭”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心雨飘飘
发表于 2010-4-26 09:03:57
:lol
心雨飘飘
发表于 2010-4-27 14:42:01
:lol
zjb
发表于 2010-4-27 21:20:38
我公司2008年为客户提供半成品时因操作失误出现质量问题,事后赔偿给客户同等数量的材料,客户也未提出异议,去年公司向客户催讨剩余货款时,客户竟然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货款,烦请各位告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谢谢!
心雨飘飘
发表于 2010-4-28 09:03:12
回复 18# zjb
当时订立的合同有没有明确提出异议的期限,即检验期,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客户如果发现质量不符合原合同的规定的要求,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你方。关于这个合理期的话,对于比较明显的瑕疵,合理期限比较短,但对于有些隐蔽瑕疵或有些要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那就比较长一点了。如果过了这个合理期限的,那似为默认。对于以质量问题拒付货款则构成违约,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责任。还有其他什么问题,电话联系。
心雨飘飘
发表于 2010-4-28 09:04:45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