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龙人呢 发表于 2015-9-2 01:44:41

来不及

本帖最后由 老龙人呢 于 2015-9-2 01:46 编辑

来不及——千万别把我当人 这已是我第五次坐在路边的补鞋摊补我的耐克鞋了。补鞋的大妈都已经认识我了,她惊讶我补鞋找人的专一,同样惊讶我对这双破鞋的喜爱之情。  昨天那场球赛,我漂亮一个抢断,快步运球到前场。本来想来一个优雅的上篮,不料在我腾空的一刹那,我感觉脚底一凉,我的鞋离开鞋本身,自顾自地留在了地上。从那时起,我便出名了,大家都尊称我为‘赤脚大仙’。  其实我的生活本可以不那么潦倒,父母给我的生活费可以让我平静地过大学生活。但我注定不是一个安分的人,各种交际,各种琐事,最终让我的财政出现了严重的赤字。于是我开始想办法追脱贫,于是我开始追妮子。  追女孩致富这个办法是室友阿建告诉我的,男生普遍认为女生的钱比我们多。阿建是这条路上的成功典范,生活已经小康。  阿建有两个女朋友。一个叫可儿,一个叫雪儿。可儿长得有点想范晓萱,身型娇小,是那种特别需要保护的女孩。而阿建无疑是最佳人选。此君健壮无比,尤其腹肌非同寻常。一般人的腹肌都是成双成对出现。唯他集天地精华,炼就出七块腹肌,真乃一大奇迹。雪儿就长得有雪的特点了,白得出奇。那天,阿建带我去见雪儿时,雪儿正依在一白墙上。我万分惊讶,若不是雪儿穿着衣服,我真怀疑她能和墙合为一体。相对可儿,雪儿的体型庞大许多,是我们常见的雪人。我一直暗地敬佩阿建处理三角恋的能力,他竟然能把她们的关系搞得姐妹一般,让人折服。  再来讲讲妮子。妮子是那种大众化的美女,即只要是男人,见到她便会倾倒的类型。妮子是学医的。而且很富有。同时她又是个善良的女孩,我想善良是一个医生最起码要具备的东西。我一直想着哪天妮子会知道我的处境,然后博爱地拿出一叠钱,对我说:先用着。  追妮子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我使用出平生所学的全部招数,结果还是无功而返。于是我只好买条烟去请教阿建。阿建自从一夫两妻后,俨然成为我系情圣,一般不出手。阿建见到烟,就什么都好说。他决定教我一招。  阿建告诉我女孩子都有浪漫情节。所谓浪漫,无非是那些跟树啊叶啊风啊雪啊有关的东西。阿建要求我买朵花,站在学校那条两边都是梧桐树的路上等妮子,而且最好是在傍晚。因为据说那是一天中最适合谈情说爱的时刻。我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答应了。  于是我用身上仅有的十五元钱买了支玫瑰,然后穿了件灰色的风衣出发了。此时已是深秋,到处都透着寒意。那条路被黄色的叶子覆盖得严严实实,我走在上面,听到了“沙沙”的声音。  我在一棵梧桐树下静静地站了半个小时。突然想起一件事。妮子是生活在学校的西区的,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无缘无故来到这梧桐路的。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鸟儿也懂浪漫,一对情侣鸟在我头上唧唧喳喳个不停。原来它们聊天是不碍我事的,可笑的是它们边聊边拉屎。当时我感到有东西落到我头上,以为是下雨了,用手一摸,才明白过来。于是我完全没有再等下去的意义和耐心了,立马回寝室找阿建。  阿建见我那么早回来,知道没成功。在他认为此刻我应该回和妮子去看电影或吃饭,不到十点是不会回寝室的。我告诉了阿建前因后果,引来阿建一阵爆笑。我凑上去,把他翻到在地,准备让他失去笑的功能。阿建突然一脸严肃,说他要教我最绝的一招。我一听,立马把阿建扶起,整理好他的衣服,答应他晚上请吃夜宵。这最后的一招是一首诗。阿建深情为我朗诵:      自那一日      你我一遇      你的发      你的脸      你那神情的双眸      婀娜的身姿      都深深地      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            若有一日      你转身离去      我的真心      我的百肠      以及我那用来呼吸的肺      都将紧紧地      紧紧地      随你而去            我不能呼吸      我无法呼吸      因为我没有肺      因为我没有你。  朗诵完毕,阿建还独自陶醉在自己的诗中。我赶紧跑上去看他是否丢了身上某一器官。阿建一把推开我,说我不懂诗,说他这首诗俘虏了不知多少少女的芳心。我问阿建为什么要在诗中把自己搞的那么惨。阿建回我一句:那叫置之死地而后生,你懂啵?  我采纳了阿建的意见,但没有采纳他的诗。我决定自写一首。写诗真是件痛苦的事,我绞尽脑子,翻边诗集,琢磨了一星期,处女作终于呼之而出:      仅只一遇      你便离去      只留下你的美丽      来不及问你的名字      来不及表达我的意思      来不及很多事      若再相遇      鼓足勇气      不管风雨      留住你的美丽      没有来不及      惟有一生珍惜  不管是不是因为这首诗,但不管怎样,在这以后,妮子开始跟我约会。我终于牵上了她的手,我也吻了她。在我吻她的一刹那,她的身体本能地向后逃避。她十分紧张,而我镇定自若。我突然感到了妮子的纯,同时觉得自己惭愧,因为我已无法记清我的初吻给了谁。  我的生活因为妮子渐渐好转。我不再需要像以前一样一条牛仔裤打发那漫长的整个严冬了。妮子对我很关心,很关心,这让我心中渐渐产生了一种愧疚。我也怀疑自己忘了自己的初衷,开始要真正爱上妮子了。因为有时候我竟然拒绝妮子给我买衣服,给我一些生活补助。我想对于这样近乎完美的女孩,我还能要求什么或者说我还有什么资格要求什么,唯有下定决心好好对她。  我把决定告诉了阿建,阿建看着我,无语。  但故事并不因为这样而向好的方向发展。初春的一天傍晚,妮子约我出去。在电话里,我听出了不寻常。我担心她是不是出事了,挂上电话就出门了。  虽是初春,天气还是布满凉意。我报紧自己,向妮子等我的梧桐树下快步走去。妮子已经等了很久,也许是天气的的关系,她的脸有些发紫。妮子的双眼有些湿润,她一眨不眨看着我,很久很久。我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妮子从她的包中拿出一信封,递给我,低声说:你不是要钱吗?拿去!!她的话很轻,我却犹如晴天霹雳。我知道妮子已很努力地克制自己的眼泪了。  我确定我此刻丝毫没有要钱的念头,但我的手却不由自主地,该死地伸出去接过那信封,那叠钱。在我接信封的一刹那,我突然觉得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在渐渐离我而去。  妮子再也克制不了,眼泪夺眶而出,转身而去。我本能地伸手去拉妮子的手,发现她已离我好远好远。我的手已无法触及,无法挽回。  我感觉我的灵魂离开了我的身体,自己空留着一具空壳在这世上。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寝室的。或许是我双腿的本能,仅本能而已。  回到寝室时,阿建正在喝闷酒。见我回来,不停向我说对不起,说是他害了我。接着我明白了其中的原由。事情很简单,阿建不小心说漏了嘴,告诉可儿我追妮子只是为了钱。可儿记在心里,告诉了妮子。与此同时,可儿也开始怀疑阿建对她的感情,与阿建提出了分手。我丝毫没有怪阿建的意思。我只是紧紧抱住阿建。我很高兴阿建真正爱上一个女孩了。  我和阿建决定挽回我们的爱情。  又是一个黄昏,我和阿建跑到了女寝室下。我们不顾一切,大声喊她们的名字,大声地说对不起,希望她们能够原谅。不知不觉中,夜幕已经降临,将我和阿建包围在黑色之中。我们想再次喊她们的名字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嗓子已哑,发不出声,我们瘫倒在地。与此同时,可儿终于哭着从寝室跑了出来,扑到阿建的怀里。阿建擦干她的眼泪,我听到了阿建对可儿的诺言:今天开始哪个都不爱,我会抱着你在家里过将来,无论哪里报道天国近了,仍然缠着你没悔改。今天开始哪里都不去,我会陪着你在公园看青苔,直到地老天荒才离开。  这是一段歌词,很美,很感人。  我没等到我爱的人飞扑向我,我有点疯了。我想跑进女寝室看妮子,请她原谅。门卫拦住我,说学校不许。我立马给了他一拳,推开他就跑了进去。门卫可能见我真疯了,不再阻拦。  我推开门时,妮子有些恍然。当发现是我时,她赶紧拭去那我早已看到的泪水。我看到妮子消瘦的样子,心里真不是滋味。我不再犹豫,跑上去紧紧抱住妮子。我不想放手。我怕这一放,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真的离我而去,无从挽回。  妮子奋力地挣开了我。当我的身体被她推开的一刹那,我知道她正渐渐远去。我想解释什么,却不知如何解释。当一个人把她太多的第一次,太多的感情投入到另一个人上时,注定一旦伤害,便会伤得很深,很痛。我静静地伫立在妮子面前很久很久,毫无怨言的接受她的决定。  对不起,我爱的人。我心中轻轻地说道,放下她给我的信封。从今以后,我将离去。离愁能有多痛,痛有多浓,当我在转身的一刹那,才发现自己的眼泪轻轻滴下。  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每个人,在他心里应该都有一些那么不易忘怀的人和事。一如多年后,我对妮子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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