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手 发表于 2015-9-9 15:42:18

大一孕妇新生未被学校婉拒,你怎么看?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9月1日,是烟台汽车工程学院新生报到的日子。学校迎来了一位带着未婚夫而来的女生,报到顺便跟学校请产假,说要回去生孩子。这样的“孕妇学生”能不能收?后来,领导们一致同意,克服困难,收下这名新生。随后,学校联系学生当地民政以及户籍部门落实情况后,批准了这名新生的产假请求。
      (9月8日《人民网》)
       报到当天,女生不是准备开始学习生涯,而是需要开启“生子时光”。这样的事情的确有点奇葩。说其奇葩,是因为在传统观念里,学生就是上学的,不是生孩子的。
       但是,仔细想想奇葩吗?也不奇葩,生孩子是成年女性的权利,这位女生已经成年,应该拥有生孩子的权利。至于说是先生孩子还是先上学,决定权应该交给其本人。
       当然,这位要开启“生子时光”的女生不是一点问题都没有。比如说,她还处在未婚阶段,并没有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生孩子是违法的。但是,可以换一种思路来看这个问题:假如说,这位要生孩子的女生已经合法结婚了,我们的学校是不是能接纳她?是不是能坦然面对“怀孕学生”?其结果必然是否定的。能够接收“怀孕学生”的院校会寥寥无几,甚至是压根就不可能。除非是另外一种情况:成人高考、单位委培。在正常的高考环节,似乎是一个禁区。
       为何会有这样的禁区?这主要还是受到了传统思想的影响。在我们的教育部门看来,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上大学的。有这样几种情况:其一,有犯罪污点的人一般不会被接收;其二,超龄人员难以接收;其三,婚后人员不愿接收。这其实是一种比较陈旧的教育观念。
       我们需要厘清一个问题:学校是干啥的?答案其实很简单,学校是传授知识的地方,学校的存在就是为了让更多人掌握更多知识。学校传播知识才是第一位的。笔者以为,对于学校而言,不应该设置上学的条条框框,只要人家愿意学习,无论是什么身份,都要做到尽量满足。怀孕女生也有学习的权利,种地农民也有学习的权利,卖鱼商贩也有学习的权利。只要他们愿意,应该创造宽松的上学路径,让他们走进课堂。
       事实是,这些群体除了成人教育这个途径可以求学之外,通过高考环节实现上大学基本上是此路不通的。这其实已经让教育偏移了航道。在“上学求进”的大船上,我们应该能做到接纳所有群体。当所有有上大学愿望的人,都能在大学课堂上实现知识积累的时候,你说对于社会的进步而言,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接纳了“孕妇学生”,这是一个新的开始。问题是,假如这所学校不是普通的院校,而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这样的院校,他们会有这样的破例之举的魄力吗?
       学校是传播知识的地方,不应有其他。收下“孕妇学生”恰恰是教育本位的漂亮回归。郭元鹏 (媒体工作者)
   (来源:重庆晨报)

578529391 发表于 2015-9-9 18:11:06

dreamwang 发表于 2015-9-10 14:53:53

真的是前卫

smile是面具 发表于 2015-9-12 11:12:28

有教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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