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满的希望 发表于 2015-10-7 16:17:33

兴业银行这样做,是否可以上告法院?

      因前夫在离婚后办了兴业银行信用卡逾期不还,但是信用卡的紧急联系人填了我的名字。兴业银行联系我,因离婚多年于前夫也没有联系。但是兴业银行业务员还是进行电话骚乱,八个小时内电话有一百多个,言语恶毒,还进行侮辱与威胁。想问如果在此因接电话之间产生意外,兴业银行是否有责任,可不可以诉讼?希望大家给我出出主意,谢谢!

突出重围 发表于 2015-10-7 16:50:34

      温馨提示:
      建议你与相关银行说明情况,尤其要点到以下几点(最好要有证据印证,这样对方才会相信你):
      1.所谓“紧急联系人”,既不是你自己填写,也未经你同意,更无法由此认定你为担保人;
      2.离婚后,你前夫才办理,说明是其个人债务,而非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共同债务,与你没有任何牵连关系;
      3.可见,你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担保人。因此,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你也可以向对方经办人发出严正警告:倘若再骚扰(注:被侵害的法益为你的生活安宁权),你将报警(即便警察来了,你也只要说明上述情况即可)。
      仅供参考。

空~白 发表于 2015-10-8 09:56:45

空~白 发表于 2015-10-8 09: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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