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寥的田埂 发表于 2015-12-5 09:57:13

A与B结婚,却和C生下了孩子,你绝对不会相信法院判这个儿子继承B的遗产

      
       金华人曹某与杨某经历了7年恋爱长跑,本以为可以顺利步入结婚殿堂,但在2005年下半年,杨某突然查出患有肝癌,这对小情侣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但2006年12月29日,两人仍坚持登记结婚,当时,曹某年仅25岁,杨某已经处于肝癌晚期。随后,曹某的户口迁入杨某所在的村内。
     一开始,婆婆傅某对这个儿媳也颇为认可。双方的矛盾出现在杨某去世之后。2007年,杨某因肝癌医治无效过世,不久,曹某与杨某的表弟樊某签订了捐精协议,到上海一家医院进行试管婴儿助孕手术。
  
       经历了十月怀胎,曹某为丈夫家生下一名男娃。
       2008年12月,曹某以儿子小亮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到义乌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由儿子和婆婆共同继承杨某名下的义乌国际商贸城的两个铺位使用权。
       但没想到的是,婆婆傅某后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她认为小亮并不是儿子杨某的,无权继承铺位。
       婆婆傅某说,自己本来不知道小亮不是儿子亲生的这件事,所以才签了那份协议。后来她知道儿媳是通过人工受孕生下的孙子,情理上实在难以接受。
       由于小亮和曹某的丈夫杨某不是父子关系,从法理上来说,小亮的确没有继承权,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
       其实,曹某提出,婆婆对她做试管婴儿一事是知情并且认可的,婆婆还给了她2万元作为补助。而且在孩子出生之前,婆媳两人就曾签过关于杨某遗产的分配协议。
       曹某的这个说法在后来法院的审理中被认可。
  金华中院二审认定,在傅某明知小亮不具有合法继承人身份的情况下,她与曹某签订的这份遗产分配协议实质为赠与合同,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利益,应认定该协议有效。
       来源:浙江法制报 记者 高敏

散木 发表于 2015-12-5 11:30:41

人工助孕的风险很大

九世飘荡荡荡 发表于 2015-12-5 23: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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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丁VS豆丁 发表于 2015-12-5 13: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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