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海限电限摩一政策我们也来学学别的县市来问政
问政宁海交警队,公安,工商及相关部门: 话说警察,工商都是国际机关单位,吃着公粮为人民服务的,但为何最后受伤的总是百姓呢?万事源头起,且不说不合格的三车是如何进入市场,如何猖狂的席卷道路的,如果成为众多百姓的出行必备工具。我只想问问,生产出来的时候当初你们车管所去哪了,你们工商,你们交警,你们公安等部门去哪了;商家大肆销售的时候你们又去哪了?现在政策出来了,你们拿着百姓买来的充公的充公罚款的罚款,可商家门口各种违规车辆还是琳琅满目,卖的还是不亦热乎,你们又在干嘛?你们整顿的目的到底是出于对百姓的安全考虑,还是显示你们的权利呢?
你们打着为百姓的安全考虑为旗帜,那你们有想过普通老百姓他们以后的出行问题吗?小老百姓血汗钱换来的东西难道就要放在家里当摆设来看看吗?你们有给过老百姓处理问题的后路和台阶吗?在这经济萧条的日子下,百姓的钱来的容易吗?犯错的是多方的,为什么要老实只知道埋头过日子的老百姓来为商家的违规来买单,还要为你们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或作为不到位买单呢?
如果把标的物“车”换成“药”,这道理还能说的过去吗?是否也要让老百姓为自己不知道药是否合格而买了能毒死自己亲人的药买单偿命呢?
之所以不合格的车依旧有厂家生产,有商家卖。一,那是出于普通百姓生活有需要,是市场和社会发展的产物。二,就是因为买了车后对车负责的就是百姓,限制出行没收受罚的是百姓,出了事故要负责到底的还是百姓。
如果有条件,谁不愿开个安全出了事有保险的四个轮子,风刮不着,雨淋不了,冬天不受冻,夏天不怕热的。当然大家都买四个轮子,是好,你们各部门也好,说明生活条件好了嘛,你们政府部分收入也好了嘛。那么道路拥堵情况,尾气排放问题,停车状况,你们是否有想过呢?20码的限速,我不知道现在还有什么车是合乎这规定,是合格的,也许我们小老百姓该退回历史,用双脚或用自行车来维护我们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来维护我们的出行权益吧。
真为百姓着想,就该责令商家停止销售,而不是弄个不清不楚的提醒。真为百姓着想,就该提供一定的平台做鉴定,或车辆整改,在达到安全系数的情况下能提供考证上牌的机会。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真为百姓着想,就该凭购车发票让商家和车主一起承担责任。一个巴掌拍不响。车主有不能推脱的责任,但商家更应该承担起来这部分责任。
没有必要........
补充内容 (2017-1-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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