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xy 发表于 2015-12-14 17:42:59

借条会不会过期呢!?

      
       总是从衣服口袋里翻出被一起洗了很多次的现金,
       然后会开心半天。
       年末需要钱的时候,突然发现某个人还欠我钱。
       感觉就像是又白捡了一样。
       年末了,借款合同借条都翻出来,那会不会过期呢?今天来说说借条的有效期在民事法律中有具体内容。
      在民间借贷中,常有人因为不了解借款的还款期以及借条的有效期的规定,因此,司法实践中很多的借款纠纷就会因为这些原因引起。那么问题来了 :
       一、借款借条会不会过期?
       借条的有效期指的就是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并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
       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
       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
       1、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2、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双方若是能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那是再好不过了。
       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双方根本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不知道你的借条是怎么个情况捏?
       有效期这件事,需要根据你们之间的还款期限约定来确定。
       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的有效期就是两年,
       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属于最长保护期二十年。

自然而然h 发表于 2016-1-3 09:37:57

“火箭军”之名由来:1956年元旦由钱学森提出国内军情澎湃新闻2016-01-03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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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g1.gtimg.com/news/pics/hv1/133/183/1997/129901723.jpg

资料图:钱学森原标题:“火箭军”之名从哪儿来:1956年元旦由钱学森提出【编者按】2016新年伊始,有关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的消息引发了军迷们的热烈讨论。其实,早在60年前,“中国火箭之父”钱学森就已发出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的呼声,而且这件事就发生在1956年的元旦期间。本文原题《钱学森与“火箭军”》,载微信公众号“三思派”(Science-Pie),经编辑部和作者授权,澎湃新闻转载,现标题与小标题为编者所拟。彭德怀、陈赓对话钱学森:中国也要造导弹1955年10月8日,钱学森回到新中国。新政府对这位国际著名科学家极为重视,事前已对钱学森回国后的工作安排给予了充分的考虑。尽管回国后钱学森名义上是中国科学院新成立的力学研究所的所长,但实际上,钱学森的工作重心是在领导中国火箭武器的研制上。火箭武器的俗名“导弹”,就是钱学森建议的。“导弹”一词,两个字表达了两层含义,既表达了可控之意,又表明是一个炸弹,是火箭武器的最好表达,一直沿用至今。钱学森回国后,赴东北考察,其中很重要的一站,就是考察著名的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国防科技大学的前身),哈军工第一任院长陈赓大将亲自陪同钱学森参观哈军工。考察参观期间,陈赓与钱学森关于新中国研制导弹的一段对话,已成经典台词,屡被引用:陈赓问:钱先生,你看我们中国人能不能搞导弹?钱学森不假思索地答道:有什么不能的?外国人能造出来的,我们中国人同样能造出来。难道中国人比外国人矮一截不成?陈赓豪气顿生:钱先生,我要的就是您的这句话!陈赓当时是兼任哈军工的院长,他实际上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因此是可以代表中国军方高层的。正如钱学森所回忆的那样:“我回国搞导弹,第一个跟我说这事的是陈赓大将。”12月26日,病中的国防部长彭德怀元帅在北京医院的病房中会见了钱学森。彭德怀也是最为关心火箭武器的军队领导人之一,他和陈赓都是打过朝鲜战争的,对中美在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上的巨大差异,有着痛切的亲身感受,故而对发展尖端武器格外上心,对钱学森这样的人才也格外关心。钱学森回答了彭德怀关心的导弹研制的一些关键问题,这让彭德怀看到了中国导弹事业的希望。彭德怀还指示陈赓,要请钱学森给军队高级干部讲课,让军队高层指挥员知道导弹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们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定要用导弹武装起来。这从另一个侧面可以看出彭德怀对发展导弹事业的良苦用心。正是有了彭德怀的这个指示,才有接下来钱学森在给高级将领讲课中呼吁成立“火箭军”之事。“火箭军”之名由何而来?对于新中国来说,1956年是个特殊的年份。这一年既是新中国第一个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中共中央向全国人民发出“向科学进军”的一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会议,毛泽东在会上提出,技术革命、文化革命,没有知识分子是不行的,中国应当有大批知识分子。他号召全党要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同党外知识分子团结一致,为迅速赶上世界科学技术先进水平而奋斗。在这样的背景下,钱学森给军队高级将领讲课,意义特殊而重大。
http://img1.gtimg.com/news/pics/hv1/178/183/1997/129901768.jpg

钱学森与毛泽东据当事人总参作战部空军处参谋、后来的二炮司令员李旭阁回忆,钱学森的讲课安排在1956年元旦下午三点。贺龙、陈毅、叶剑英、聂荣臻元帅也特意赶去听课,钱学森授课规格之高以及所受重视程度,由此可知。据记载,钱学森在讲课时,在黑板上写下“火箭军”三个字。他说,这“火箭军”,也就是导弹部队,是一支不同于现有的陆、海、空三军的新型部队,是一支能够远距离、高准确度命中目标的部队,是现代化战争中极其重要的后起之秀。兴之所至,钱学森大声疾呼:“中国人完全有能力,自力更生制造出自己的火箭。我建议中央军委,成立一个新的军种,名字可以叫‘火军’,就是装备火箭的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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