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五色鸟 发表于 2016-4-6 09:05:57

开出租车还是坐出租车,出租车上的东西你就是不能拿

大家平时出门都会选择出租车或者滴滴看,因为方便,但是哪里的空间比较狭小,很容易弄丢个手机或者钱包什么的,但是如果别人丢的,你千万不能拿,因为那是犯法的。
先看一则案例:

      赵某和李某是老乡,两人同在杭州打工,一个做销售业务员,一个是泥工。去年12月27日凌晨3点,两人打完麻将,打出租车找住处。赵某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李某坐在后排车座上。没多久,李某在后排座位上“捡”到了一只苹果手机……
  之后他们从手机微信钱包里取了5000元平分,现在西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这个案子有意思的地方是,即便他们没有取钱,单单在出租车里“捡”个手机不归还,也有可能涉嫌盗窃。
  当李某在后排座位上发现一只手机时,他立即用江西家乡话隐晦地告诉前排赵某,赵某起初不信。李某揣到了裤兜里,下车后两人一看,八成新的苹果。
  到宾馆住下后,李某发现手机没有锁屏,微信是登录状态,再一看,微信钱包里还有钱。两人相互看了一眼,动了心思。赵某提出,将钱转出来。李某说没有支付密码是转不了的,赵某拿过手机,发现该手机相册中有一张身份照片和一张银行卡的照片,赵某就试着将支付密码修改,又成功了,他试着微信转了钱,也成功了。他们发现微信还绑着一张银行卡,两人商定转个5000元,两人平分。于是两人将该手机钱包及绑定的银行卡中转出了5166元,赵某转给李某2500元。后来手机归了李某使用。没过几天,手机被锁,李某舍不得扔掉,设法破解后一直使用。
  在他们转钱的同时,机主王先生的妻子收到了银行短信,两人马上报警。昨天,赵某、李某两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西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中两人转了5000多元肯定涉嫌盗窃了,但是拿了手机为什么也构成涉嫌盗窃呢?一起来听一下杭州检察官的解释:

本案中,李某在出租车捡到手机时,主观上明知手机是其他乘客遗留的财物;客观上,失主将手机遗落在出租车上时,无论出租车司机是否知情,在出租车这个相对封闭、狭小的空间内,该手机事实上都已转移给出租车司机占有。李某趁出租车司机不备,悄悄将手机占为己有的行为,既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又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因此构成了盗窃行为。

所以还是物归原主的比较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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