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城马仔 发表于 2010-6-3 21:43:22

首先你要搞清楚你妹妹失踪地是否属于梅林所的辖区?其次,报人口失踪是在一定的期限内,并不是说人不见了就可以报失踪的。再有就是,你本人需要加强法制观念,如果失踪的那位不是你的妹妹,而是你的欠款人,那民警难道也有义务帮你去查实吗?对于你这样公开投诉梅林所办事不力,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我认为你的做法比较极端。

shaofufei 发表于 2010-6-4 13:05:42

回复 17# 溶溶


   真是 太好了。有惊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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