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方面的问题请教,望知道的多多指点,谢谢!最好详细的答案
例1:A男与B女于2003年结婚,婚后得一子,先已8岁。婚后,夫妻二人共有四套房,房产证上均为B女姓名:一为婚后学区房,60㎡,价值100万;一为B女父亲赠与的拆迁房,120㎡,价约100万;一为B男婚前卖掉自己的房子所买结婚用的新房,150㎡,价值300万;还有一套是婚后买的住房,150㎡,约300万。问:现A男B女面临离婚,这些财产改如何分配?A男B女各自拥有一企业的15%的股份,是两人婚后B女父母赠予的。A男担任总经理,B女为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但目前该公司主要由A男和B父在经营。因现面临离婚的财产分配,曾有律师给了A男两条建议:1、A男写几张欠条给朋友,让朋友来要钱。2、A拿公司公章给他人做担保。问:律师的建议是否合理?
例2:
案例简述:本公司要将一批货物出口,委托A公司运输,并付了6000美金的运费。A公司是未注册的运输公司,找了B公司运输出口货物,托C公司代开了6000美金的发票给本公司。数日后,B公司将货物成功运达目的港,并拿着核销单向A公司要求付款,发现A公司已不知去向。因核销单上发货的是本公司, B公司又拿着核销单到本公司要求付款。可本公司已经付过一次运费了,老板说运费自然要给,但只能给一次。B公司别无他法,说不付运费他就不给核销单。问:本公司该怎么办,这运费又该怎么给?
分析:
知道的请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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