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a无常 发表于 2010-6-11 14:38:50

关于浙江省宁海桃源街道钱岙村土地征收问题

一直以来钱岙村的土地征收都未经过村民确认,由村委会成员签字确认代替农户签字确认,也不公布具体的被征地土地的用途(征收后的用途);2、被征土地的位置;3、此次实施征地初步拟订的补偿标准;4、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在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项中有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现在我们村又要土地征收了,这次村委会成员包括有些大队组长有自作主张,在未经我们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代替我们签字确认,甚至有个别组长在被村民质问时,说你们都同意的(实际上这个组的人一个都没同意)。。。。。。,难道他(她)们
不知道国家规定的关于(被征土地农民法定十六项权利)?还是无视国家法规?现在我们该如何面对这事,是任由他们摆布还是维护我们的利益?请广大网友给个说法,我们也不知道这贴会不会被删掉,我想我们的政府国家还是公正的。。。。。。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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