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溺水、走失
暑期“小候鸟”三大隐患:交通事故、溺水、走失2016年07月07日宁波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杨萌萌 胡志东)又到了“小候鸟”迁徙的季节,孩子们来宁波欢度暑假。然而,最近几天涉及“小候鸟”的交通事故不断。而根据往年经验,除了交通事故外,溺水以及走失同样不容忽视。 7月1日中午,鄞州盛垫交警中队接到一名家长报警,称一个多小时之前,女儿被电动自行车撞了。交警赶到医院,经了解,孩子左脚粉碎性骨折,左腿骨断成三截,需住院治疗。据悉,孩子老家在江西,放暑假后跟着奶奶一起来宁波看爸爸妈妈。 6月30日,在慈溪329国道裘家道口附近,一辆轿车撞了过马路的三名“小候鸟”。6月29日傍晚,在慈溪掌起叶东公路也发生了一起由一名9岁“小候鸟”引发的交通事故。原因是孩子贪玩,随意操控未拔钥匙的电动三轮车,导致三轮车撞上了停在路边的轿车。 “暑假期间是儿童交通事故的多发期,多数是由于家长疏于监管引发的,上面三起事故都是如此。”交警说。 每年夏季,未成年人溺水悲剧频频发生。警方提醒“小候鸟”家长,根据已发生案件分析,溺水事故发生最多的地方为城市周边、农村或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城区较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地点多为公园内景观河、湖。 每年这个时间段,孩子走失的警情也非常多。梳理这类案例,发现有一些共同点:第一,走失的孩子中,五六岁的居多,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会走路,却没有独自回家的能力。第二,孩子走失的时间基本集中在下午和傍晚时段,地点多在广场、公园、小区周边等人群集聚的地方。 “大多数走失孩子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父母忙于工作、疏于监管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家长一定要加强孩子的防走失教育,至少要让孩子知道,事情发生后该如何应对、如何求救。”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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