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领域新骗局
互联网并不改变金融的本质,金融就是信用、杠杆和风险。互联网领域涌现了很多不错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但由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暴富的诱惑,也给骗子制造了空前良机。这些人对新概念了解度高,手段犀利,且由于不在传统金融体系内,并不引起传统金融玩家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关注。以下介绍几例近几年比较典型的互联网非法金融案件。 案例一 e租宝——互联网金融的一匹“黑马”
去年12月8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有关部门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案情简介
作为以融资租赁债权交易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平台,“e租宝”成立仅逾一年半时间,即以令人瞠目的成长速度,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一匹“黑马”。曾在央视新闻联播前的黄金时段打广告、融资规模750亿元互联网金融平台e租宝,是以融资租赁为基础业务,但业内普遍认为融资租赁业务正常收益不足以支撑e租宝9%以上的回报率。
“e租宝”究竟怎么了?哪些业务“涉嫌违法”,经营中存在什么“合规问题”?各方在等待调查结果的公布。但无论如何,“e租宝”事件无疑给近两年发展如火如荼的互联网金融敲响了警钟。业内机构能否规范自律发展,投资者是否对风险收益有着清醒认识,相关监管规则能否尽快成型,再次引发各方警醒。
●案件警示
互联网金融自从在国内诞生之日起,就呈现出高速成长态势,成为传统金融业的重要补充,为实体经济发展、小微企业融资、居民财富管理等作出重要贡献。但不可否认这一新生事物难以避免“成长的烦恼”,各种问题不断暴露,尤其是以P2P为代表的网络借贷领域,成为风险潜藏地和高发区,有一些平台是以P2P为名,行集资诈骗之实;另有一些则是从传统民间借贷、资金掮客演化而来,以开展P2P业务为噱头,主要从事线下资金中介业务,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集资业务,极易碰触非法集资底线。
不管本次“e租宝”事件究竟属于什么性质,但其都暴露了互联网金融行业自身在高速发展中存在的种种不合规问题。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发展,坚守业务底线,合规经营、谨慎经营,无疑是本次事件给予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警示之一。此次“e租宝”事件无疑也给参与其中的投资者给予了警示。在市场整体收益率下行的大背景下,那些承诺高收益的产品能否长期可持续,其隐藏的风险究竟有多大,都值得投资者仔细考量。
案例二 “金融互助”投资风险预警提示
“投资1万元一年能变23万元”“一年财富增值几十倍”“投资者遍及上百个国家,平稳运作多年”……去年以来,朋友圈、微博及线下经常出现不少自称“金融互助投资”的理财平台,在宣称数十倍收益的诱惑下,不少人参与其投资运作。
●案情简介
温州市民李女士说,她是经家人介绍加入在当地某微信群开展宣传的“**互助金融社区”的。目前,她所在的微信群就有上百人参与“金融互助”。据了解,一些金融互助社区还以虚拟货币“马夫罗币”为载体,投资者要将资金换为该虚拟货币才能投入,兑现收益时,还要向平台网站换回现金。“实际上,在此前破获的‘GBL交易平台’等类似虚拟货币案件中,已经出现经营者突然消失、兑换交易程序无法进行、公司注册地址造假等现象,投资客损失惨重。”浙江省某地警方负责人说。
●案件警示
去年,央行、银监会、工信部、工商总局对此类以“金融互助”为名,承诺高额收益,引诱公众投入资金的行为,发布了“风险预警提示”。金融互助平台的特点如下:
一、名目繁多。常见的有:“XX金融互助社区”“XX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财”“XX慈善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资”“XX互助社区”“XX财富互助平台”等。
二、发展迅速。依托互联网,通过网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开宣传,波及范围广。
三、迷惑性强。有的打着“境外名人”旗号,声称以“摧毁不公正世界金融体系、打破金融家的控制、创建普通人的社区”为目标,通过建立所谓“公平、公正、互惠、诚实的人助人金融平台”,让社会公众通过资助别人从而得到更多人的帮助。同时妄称“经过市场检验,已在多个国家成熟运作多年,拥有全球数亿会员”等等。
四、利诱性强。宣称投资门槛低、周期短、收益高。例如,免费注册后,投资60元-6万元,满15 天可提现,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无手续费。此外,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还可获得推荐奖、管理奖等额外收益,发展人员无上限、返利无上限。
五、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专家提醒,这种带有传销和庞氏骗局特征的平台不对接任何产业、不产生任何现金流,仅靠拉亲戚朋友入伙、将“下线”的钱回报给“上线”,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案例三 股权众筹——“原始股”违法销售
“几十万元都打了水漂。”郑州市民王先生说,“当时听信了他们所说的企业马上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原始股能获得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收益。”
●案情简介
王先生投资的这家名为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因涉嫌以“原始股”进行非法集资,原法人代表段国帅被依法批捕,其炮制的假股票骗局骗取了上千名河南群众2亿多元资金。
“利用该企业在上海某地方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身份,对外宣称‘上市公司’,是不法分子得手的关键。”办案人员介绍,段国帅等人在河南召开“增资扩股”发布会,宣布该“上市公司”将定向发行“原始股”。同时,这家所谓的“上市公司”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集资,承诺年收益达48%,超过同期银行存款收益20多倍。
一些企业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股权众筹”等名义诈骗群众钱财。据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查明,南京一家名为“虾米电子科技”的公司就声称2016年“很快将在新三板上市”,需要通过股权投资融资:任何投资者购买公司至少5万元的股权,就能够成为“上市公司的创业股东”。经法院认定,该公司的这一经营模式构成传销,其兜售假股票的违法所得均被没收。
●案件警示
上述假股票骗局都利用了投资者对A股“打新”高收益的惯性思维。事实上,在境外资本市场乃至国内新三板市场,新股均出现过跌破发行价或无交易量的现象。当前兜售“原始股”的中介、掮客已遍布线上线下,通过电话、在线聊天等方式向群众兜售所谓的“潜力股”。在百度贴吧等网络渠道,注明“原始股销售”的网页、宣传广告随处可见。“现在原始股卖得很火,等到明年三月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立马就是6至8倍的收益。”一位兜售山东某公司“原始股”的线上销售人员说。
警方提示:“原始股”投资骗局的实质是从事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证券活动。如果有公司自称定向增资扩股,又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销售股票,实际上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关于‘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来源:今日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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