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光绿影 发表于 2016-8-7 19:43:04

关于西店镇人才公寓延长交房时间申请退房的不公平条件

本人与2014年7月份交了首付款,2014年12月份开始按揭的,开发商(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在合同上写明是在2015.12交房,结果在2015年12月底通知交不了房,需要等到2016.6,截止8月还是不能交房,相关设施没通过检验,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超过60天本人有权可以提出申请退房,那边口头上答应退房,但需要我把银行按揭的所有贷款还给银行在解除合同,在没有退房协议的基础上如果我交完银行的剩下按揭,万一开发商迟迟不肯退款给我怎么办,况且我也没那么多现金交剩下的尾款,是不是这个开发商特别牛,我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希望在线的热心人士能帮帮我

syz123 发表于 2016-8-21 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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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酱油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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