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16-9-12 11:04:48

微信购物适用消法索赔吗?

      
      【问题】
  北仑的刘女士前不久通过朋友圈加了一个朋友推荐的微信号,并通过微信支付现金购买了一些美容产品。但她在使用后出现过敏反应,于是要求退货,被对方拒绝。刘女士问,她能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
 【说法】
  微信购物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决纠纷,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适用消法的微信购物行为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类是取得合法资格的市场主体通过微信进行交易,第二类是在取得合法资格的微店(第三方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第三类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方式推销产品和进行交易。
  通过朋友圈以私信方式进行的交易,很多不符合上述三种类型,属于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因此,难以适用“消法”来调整和规范,应当通过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来规范。但从法理上说,通过私人交易购买的商品,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可依据“消法”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来源:宁波日报

zyl65202605 发表于 2016-9-12 11:19:50

可以

zyl65202605 发表于 2016-9-12 11:20:07

路过路过

s18888618001 发表于 2016-9-28 19:12:40

:call:

s18888618001 发表于 2016-10-5 15: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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