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还理直气壮?
昨晚在世纪联华的肯德基附近,一女人下车后,因为躲雨跑的太急,低头没注意到骑电动车下班的人。后撞上电动车的侧身,导致电动车车主摔倒,三颗门牙碎裂。当晚夜黑,电动车车主以为没什么事,让那女人走了。回家发现牙齿碎裂很严重,次日打电话沟通,对方不肯付一半医药费。后去交警队报案,警务人员说没得赔,那是否可以理解为心情不好了,都可以去街上推撞骑电动车的了?如果当晚电动车是汽车呢?那女的撞死了呢?是否也不用赔? 对交警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霸道 女人可能还觉得她被电瓶车撞了:call: :call: 当时没处理好,,事后很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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