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赔?
【咨询】7月1日,我友林某在单位组织的旅游中不幸因交通事故身亡,旅游公司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现赔偿问题正在协商中。我友正值中年,上有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孩子需要抚养,妻子又没有工作,将来的生活要出现问题。但《侵权责任法》第16条没有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作出规定,这是否意味着此项费用已不包括在致受害人死亡的损害赔偿费用之中?那么,对我友亲属的生活费应怎么赔?(艾先生) 【解答】:
《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的确没有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作出明确规定。 但是,最高法院今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就法律的适用问题,该通知第一、二条还规定:“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前,但损害后果出现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后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因此,林某死亡后被抚养人生活费应按侵权责任法和最高法院的通知执行,计入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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