遁入空门 发表于 2017-1-12 09:55:30

浙江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发展专科医院、鼓励部分执业医师举办私人诊所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省卫生计生委近日正式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规划》要求,医疗机构设置要符合属地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机构在地域设置上实行城市“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在机构类别上实行“综合控制、专科发展”。


公平可及,分级诊疗  面向城乡居民,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保证全体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建立省(市)-县-乡一体化紧密型合作办医新机制。


注重内涵,可持续发展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特别是综合医院单体规模扩张,推进医疗机构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增强医疗服务体系的综合实力。

中西医并重,协调发展  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发展中医中药,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

医防结合,强化公共卫生职能  有效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特别是要建设好急救机构、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十三五”期末,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调控指标为:

[*]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张,其中省办公立医院床位数控制在每千人0.45张以内、市办公立医院床位数控制在每千人1.0张、县办公立医院1.93张、其他公立医院0.14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98张,各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
[*]省办综合医院单体床位规模一般不超过1500张、市办综合医院不超过1200张、县办综合医院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2人;每千人口护士数3.6人。


综合医院  公立综合医院原则上以迁建、扩建、合并等形式调整布局,设区的市辖区范围内,除为调整布局、改善医疗环境所进行的迁扩建项目外,原则上政府不再新建综合性的医疗机构。
  “十三五”期间综合医院调控指标与管理要求:
  ● 以省办公立医院和区域内三级医院为本省的医学中心,努力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分别建设成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省级医学中心;支持舟山群岛新区省级医学副中心建设;其他设区的市重点建设1-2家代表本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医疗中心;在县行政区域内建设1家综合性医疗中心;
  ● 全省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调控在30-35家医院;
  ● 各县(市)原则上设置1家县(市)属综合医院,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
  ● 70%以上县第一人民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 在全省县级区域中心城市建成40家左右具有一定辐射带动能力的三级医院,试点开展县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工作。

专科医疗机构和专病中心  专科医疗机构设置应符合疾病谱变化、老龄化等因素产生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弥补现有医疗机构专科服务技术和力量的不足。
传染病医疗机构
  城镇每万常住人口配置1张床、农村每万人口配置0.5张床的标准,继续加强传染病医院和病区建设。传染病医疗机构负责各类传染病人的诊治工作,并需达到相应的消毒隔离规范要求。
精神卫生机构
  全省精神科核定床位数达到2.8张/万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少于3.8名。
老年病医疗机构
  老年病医疗机构内部设施要符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开展的科目应以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为主,具有保健、医疗、康复和安宁疗护等功能。
  另外还对肿瘤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区域医学共享中心、区域专病中心等也做了规划。


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  到“十三五”期末,力争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每个市、县(市)应设置1家公立中医医院,争取新设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3家以上。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女儿童医疗机构  每个市、县(区、市)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各市应设有1所三级乙等以上的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到2020年,争创8-10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16-18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28-30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院前急救机构  院前急救在医疗急救、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急救培训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人口密集区(大于100人/平方千米)急救半径不超过5公里,人口中等区(25-100人/平方千米)急救半径不超过20公里,人口稀少区(小于25人/平方千米)急救半径不超过50公里。逐步推进海(水)上及航空医疗急救转运平台建设。

采供血机构  统筹规划辖区内采供血机构和献血服务网点的设置。重点加强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的血液采集供应,力求实现采供血工作全覆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每个建制乡镇都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或3-10万居民范围要有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20分钟服务圈”要求规划设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偏远山区、海岛地区(悬水小岛)通过“定时、定点、定人”巡回服务等方式,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民营医疗机构  每个设区市要重点扶持发展2-3家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举办私人诊所,探索成立医师工作室(站);鼓励医师集团等多种形式的医师执业方式;个体诊所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规划》要求,推进“双下沉、两提升”为重点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疗机构评审评价长效机制建设。

老豆 发表于 2017-1-13 16:32:21

私人医院=骗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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