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法院办案不公
请大家叛断一下这个过程:第一天收到法院传票,说前夫欠债25.5万元,本人明确看出这张借条有问题,前后时间不对,其一个手机号码是今年年初买的,借条出在去年9月份,我也向法官表明我曾劝债权人不要借钱给我前夫.当时法官说(你这个案子可能要拿出3万元钱);后来我因家里没别人可以出主意(无兄长无姐妹),觉得法官人还不错,便向法官哭诉,法官说(你最好去找证据,对你有利的证据找来);第三次给法官打电话,法官说(有些事情我也不好说,你最好找个律师,这个应该判共同债务),我说现在开庭都没开过,他这钱用到哪都不知道,怎么就是共同债务,再说家里一分钱都没用过.法官说(这没办法,一定要判共同债务的,你请个律师吧!),我说(那法院开不开庭就是走个过程啊!)法官无语;之后法官一直认为是共同债务,口里却称我是同情你的,但法不容情.过N天,开庭了,法官一直打断我前夫和我的律师的话,却从不打断对方律师的话,开庭后,还说(对方的律师很好的,很负责的).开庭第二天,我问法官我这个会怎么判,她说(应该是共同债务),还不停的跟庭长说这个应该是共同债务.大家帮我看看这个法官是否有问题 如果你所说的都是事实,那你有必要提出上诉了,而且你需要调取第一次开庭笔录,并收集有关证据。如有疑问,可以Q上咨询,45353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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