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工伤事宜
我丈母娘于去年9月在胡陈乡山洋村工厂里上夜班使被地上的电线绊倒。当夜我跟我老婆给她送到宁海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出为右腿膝盖下的一块骨头粉碎性骨折。在家里修养了4个月。医药费用2000左右。后来工厂里的人把医院的检查单子,药费单都拿去了说报保险。然而保险总共赔付了给我们800后就没消息了。现在跟厂里反应厂里也不理睬。请问下这样的情况有没有误工费可以算,还有我们自己的医药费能不能拿回来。如果我想去劳动局告需要什么材料。。谢谢帮我解答下!特别提示:
1.工伤的费用与工资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在救治伤情中产生的护理费也会由企业承担护理费的。
2.关于医药费的证明,建议您到就诊医院去,要求其出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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