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窗萤几 发表于 2010-8-7 05:41:30

为护女顾客 老板刺死骚扰男

      7月25日凌晨,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大港街头5名男子对两名年轻女子言语挑逗、调戏。两女孩受惊之下躲进“毛胡子大排档”。排档老板戴某对尾随而来的男子进行指责,不想遭到殴打,头部受伤。戴某一怒之下,持刀追出20余米,将用啤酒瓶砸其头部的17岁男子晓飞(化名)刺死。当天另外4名男子就被警方刑拘。
  
      8月3日,戴某在基本痊愈后,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
  
      遭遇骚扰 两女躲进街边大排档
  
      7月24日晚上8点多,暂住镇江新区大路镇的连云港男子晓飞,和老乡何某、张某、王某及大路镇的陶某一起,在大港赵声路上的一家大排档喝酒。
  
      25日凌晨时分,众人逐渐散去,仅剩下7人,除晓飞等5男外,还有一对情侣。
  
      镇江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志清告诉记者,7人挤进一辆车准备回大路镇。晓飞等5名男子发现对面走来两名衣着较为时尚的年轻女子,于是隔着车窗用言语挑逗、调戏。
  
      两女朱某和刘某并不认识这5名男子,不敢理睬,加快步伐想尽快脱身,就往人多的地方跑。两人跑到附近她们曾吃过宵夜的“毛胡子大排档”,转身进去,试图避开纠缠。想不到的是,两女刚坐下,5名男子就尾随进来。
 
    警方介绍,进入大排档后,尽管老板戴某父子都在,但5名男子没有停止对朱某和刘某的挑逗骚扰,还不停地说些“我们是你老公,我们送你们回家”之类的话。两女非常害怕,吓得一直不敢出声。
  
      出言制止 老板头破刺死肇事男
 
    此时,绰号“毛胡子”的戴某厉声对5名男子说:“你们吃东西吗?不吃东西就出去!”闻听此言,5名男子当即将矛头指向戴某父子,口角很快升级,晓飞在戴某后面踢了一脚,随后跑出去。
  
      愤怒的戴某手抓杀鱼刀,追了出去。看到戴某持刀追出,晓飞复又冲进大排档,拿了一只空的啤酒瓶,敲碎后狠狠砸向戴某头部,戴某当即头部受伤血流满面。看到戴某受伤,5男子转身离去。
  
      在追出20多米后,戴某从身后抓住用啤酒瓶砸他的晓飞,对着晓飞的胸部和腹部各刺了一刀。中刀后,晓飞走出几步就倒地不起,陶某等4人当即围拢过来展开救治,并拨打110报警。随后晓飞被送往附近医院,但不治身亡。受伤的戴某则步行去医院。
  
      经调查,当天警方就对另外4名男子刑事拘留,并派专人到医院对戴某执行监护医疗。8月3日,警方确认戴某伤情痊愈后,将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
  
      事件上网 网友声援呼吁轻处罚
  
      记者问戴某是否具有“见义勇为”成分,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解杰理说,最终对戴某的定性及是否有从轻减免情节,应该由公诉机关(检察院)和审判机关(法院)裁定。
  
      大排档对面怡人宾馆老板娘宦女士告诉记者,“毛胡子”为人很好,比较直爽,不会无缘无故杀人,开了这么多年大排档,他应该晓得和气生财。在赵声桥桥头开残疾车的郭老汉反复对记者说:“法律之外,应该还有一个公义问题。”
  
      大港血案在“大港信息网”和镇江MY0511论坛上也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大量网友为戴某求情,认为该减轻或从轻处罚。
  
      律师说法
 
    涉嫌故意伤害但性质较特殊
  
      江苏江城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律师黄友定认为,整个案件可以分为“两段论”:两女进入大排档后,戴某出声“不吃东西就出去”,就是间接声援两女并制止犯罪继续,有“见义勇为”成分,应该褒奖;但后来出现打斗,戴某追出杀人,就涉嫌故意伤害了——因为无论见义勇为还是正当防卫,都强调“犯罪行为正在进行中”。不过,由于戴某杀人由5名男子的不法行为引起,他出于激愤实施的故意伤害和一般的故意伤害罪有区别,性质肯定要轻一点。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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