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级法院的院长聚在一起说了些什么?
7月18日至2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衢州召开全省法院院长读书会暨“三大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院院长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现场推进“三大机制”建设。浙江高院院长陈国猛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法院院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浙江高院自去年开展“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以来,浙江三级法院针对不同人群和地域特征,创新立案方式,分别推出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延伸立案等新型立案方式,实现了浙江省域范围的全覆盖,并已经延伸到福建、广东等地。
今年1至6月,浙江三级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比例为27.6%;针对网上立案操作有困难的当事人,法院间开通内网传输功能,轻松实现跨域立案,全省法院共跨域立案1363件,其中7件为跨省立案。
浙江三级法院有序推进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每家诉讼服务中心集立案登记中心、执行事务中心、联合调解中心和律师驿站、家事审判区、民商事调解与速裁区为一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服务。全省已有34家法院建设完成了60余项司法服务功能的新型诉讼服务中心,还有60家在建。建立未入额法官参与调解机制,80家法院组建了以未入额法官为主体的专职调解法官团队,设计引导调解、特邀调解和法官调解“三调合一”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构筑三道案件过滤网,通过诉前化解、立案调解及简案速裁的方式将80%以上的案件解决在诉讼服务中心。
陈国猛指出,“三大机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举措,是落实 “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大举措。浙江三级法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坚持务实与创新并重的原则,不仅要为老百姓提供温馨周到的“一站式”服务,也要为法官办案提供高效体贴的“保姆式”服务。
送达、保全、鉴定等辅助性事务要做到尽量集中、专人办理,能够交给第三方承担的尽量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真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为法官和法院减压减负。强化调解工作,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先行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由人民调解员或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化解;对立案登记后的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调解或不适合调解外,先行进行立案调解;对立案调解不成的,通过繁简分流实行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真正实现纠纷的分层递进解决。加快诉讼服务团队组建工作,硬化管理监督,高水平全面建设“三大机制”,确保“年底建成”的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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