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一家公司在注销后发生的欠款,原法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一家公司在注销后别人发生的欠款,原法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本帖最后由 bxcy2006 于 2010-8-17 11:01 编辑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注销的企业对外缔结合同的效力问题:判断其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应当以是否已经过清算为准,而不论工商登记上载明为“吊销”或者“注销”。清算是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必须的程序。注销登记虽然是公司法律人格消亡的最后步骤,但不能以此即倒推出公司法律人格已经消亡。只要没有经过实质清算,即便是工商登记显示该公司企业已经注销,仍然应当以公司为诉讼主体,它以自己名义对外订立的合同也仍然是有效的。 谢谢解答,现在的问题是原来的法人早就不经营此公司了,是他的朋友在经营,所欠的他朋友搞的,从对方进来货,拿一张承兑汇票去提货,结果这票是空头支票 恩。 回复 3# 双丝网738
汇票的出票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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