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
家兄遇上高利贷套路套把过世的父亲留下一套5间房子中的三间被挟持下签了字。借了十多万,短短几个月。高利贷手下的人自然而然住了进来,家母被打伤,报了警,警察说房子是人家了,俺从国土局查询了,房产证上是去世父亲的名字。期间不知跑了多少遍派出所要求验伤,当事警察以没值班,出警,开会,不在,后来干脆说调走了,我们到现在没拿到回执单。我们跟警察说我和弟弟没签字,要求警察出示卖房的合同,警察说可以不给我们看,叫我们上法院。我说国土局的同志说了集体房产证下的房子,不能买卖,就算卖,还必须家里全部人员签字。警察说在农村结了婚长子多得家产正常。我晕,难道我们国家的法律还分城市农村吗?温馨提示:
1.《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遗产房,未经所有共有人同意,无权单独处分。
再难也不要去借高利贷,远离高利贷套路套,为自己为家人!!
谢谢半步天涯提醒:handshake
仇振健警察请你看看1.《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遗产房,未经所有共有人同意,无权单独处分。
温馨提示: 1.《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遗产房,未经所有共有人同意,无权单独处分。 请西店警察看看
你在宁海跑断腿都不会有曙光
也许吧。其实我也知道他们后台有人,要不这个仇振健这么用力帮着放高利贷的,总有原因的。莫论结果论成败,非法侵占百姓财产总不能闭眼,闭嘴,否则这些败类会更加猖狂,更多百姓无冤可诉
天涯雄成 发表于 2019-12-22 07:20
你在宁海跑断腿都不会有曙光
总不能眼睁睁看黑恶势力侵占财产,闭眼,又闭嘴。将维权进行到底。
身穿制服,头顶国徽,把黑说白,把白说黑,某些人天天喊着口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难道你们的使用是为某人有来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