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婚前隐瞒病情 新郎诉离获准
【案情简介】:“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新婚之夜,本是人生的一大喜事。但新娘却在新婚第二天就出现了异常,经常自言自语,在家无事生非,吵闹不休,新郎顿觉一盆冷水泼在自己头上。婚后不久,新郎肖某一纸诉状将新娘郭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近日,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30岁的肖某系赣县湖江乡的渔民,常年在库区生活,与外界接触极少,因此一直未娶亲。2009年5月,肖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郭某,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同年8月4日登记结婚。可是,郭某于婚后第二天起就出现了异常,经常自言自语,在家无事生非,吵闹不休,有时砸东西,还会无故打人。于是,肖某陪同郭某到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发现郭某早在2005年3月就患有精神病,曾在该院住院数月。得知真相后,肖某非常气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8月23日,一审法院判决准许原告肖某与被告郭某离婚。 【简析】:
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且被告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离婚的请求,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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