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司机帮人挪车撞伤三人
不会开车的高某帮老板挪车,却将3人撞伤。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高某案发前给一名卖菜老板打工。4月23日,高某的老板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到新发地批发市场批菜时,把车停到路中央后离开,他一个人坐在驾驶室里等。不久有人过来让他挪车,高某称当时很着急,就自己将车挂上挡。“我想把车往前挪一下,汽车竟然跑了”,并将3名车前的人撞伤,两人为重伤,一人轻伤。交通部门认定,无照司机高某负全责。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无驾驶资格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两人重伤,一人轻伤,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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