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楼主指点迷津
我与丈夫感情完全破离了,我们曾经离婚两年又复婚的,他是一个极不负责任的男人,几乎不上班,在外找别的女人(多为有家庭的女人)好几个了,我多次被打,现在女儿才3周岁多一点,我离开家在外地打工有一年了,本想工作稳定了,让他带着女儿来跟我一起在外打工,七月份他把女儿带到我这里,为了女儿,本想忘了过去,离开宁海在外好好过日子,谁知他找借口从我这拿了七百元钱,第二天不辞而别就回宁海了,多次打电话给他,经常不接,要不就把我号码拉入黑名单,我电话都打不通。现在我想明白,也想清楚了,跟他离了,但是我无法跟他协商离婚,现在我们名下有一间地基和一些我婚后买的家电,因为他是个很不负责任的人,去年女儿在宁海一家私人幼儿园上学,每月学费300元他都多次拖欠,而且他经常在外搓麻将、跳舞,几乎不在家吃饭,所以女儿我要带走,跟他无法协商离婚,我就只能起诉,我现在外地(我是外地人户口已迁入宁海),工作又忙,还要经常出差,公司对请假管理很严格,一个月请四天假一个月的工资全扣光,多一天就扣一个星期的工资,所以我没时间来宁海跟他慢慢的耗费时间。
请各位指点一下,我应该从那些方面来起诉离婚,现在我就一个条件:把地基买了钱给我,我把女儿带走,但是他不表态,只说要离我随时可以回宁海离,但是对于女儿财产他只说女儿他会来带走,财产他避而不谈,我很无奈,但真的想跟他快点离了,带着女儿好好的生活,我现在是一个人在外面租房住,一无所有,复婚前有一点积蓄,在复婚后,他因病住院用了1万6千多,给他买了一辆9千多的摩托车,又买了1万5左右的家电,复婚后四年来他几乎没给我生活费,四年来的生活费、女儿出生到去年离开家的所有开销都是在用我的一点存款,直到去年被他痛打一次离开时我已经身无分文。
我要申明一点,我要带走女儿不是为了得到财产,但是没有一点财产我一个人带着女儿很难生活,我现在的房租每月是500,加上水费电费150,女儿上幼儿园550,手机话费300左右,加上生活费,我每月至少要3千才勉强够正常的生活开支,但是我身体不太好,几乎是长年都在吃药,我的年薪就5万左右,我不能就这么带着女儿租房住,女儿爸爸没有了,总得有个家吧,那怕小点儿我也得给女儿一个家呀!:( 可以诉讼离婚,诉讼请求合理。不明白可以加QQ:1183179848 {:6_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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