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19条”
依法精准服务企业县法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19条”
近日,县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强化思想认识、发挥司法职能、推进机制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就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作出19条具体规定,以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从立案、审判、破产清算等角度出发,覆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要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化民事财产保全工作,妥善审理涉企纠纷,依法化解劳动争议。加快推进机制创新,开辟涉民营企业纠纷“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和黑恶势力敲诈勒索等在民营企业建设发展过程中的犯罪行为,着力营造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法治氛围。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破产审判工作,依法推进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惩治虚假诉讼行为,着力营造诚实信用的诉讼环境。
与此同时,依托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和“移动微法院”,深化“行业协会+法官”服务站工作机制,县人民法院整合调解资源,发挥专业化商事调解组织优势,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据了解,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司法职能,先后出台了《关于依法精准服务企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法官”服务站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性文件,依法精准服务企业。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强化双向联动,把握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民营企业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为优化宁海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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