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窗萤几 发表于 2010-9-17 08:04:44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县警方破获一起7年前的团伙抢劫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抢劫犯罪嫌疑人何某来说,尽管隐藏了8年,但他终究要为自己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日前,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对何某提起公诉。
   
   1968年出生的湖北籍男子何某,从小没有上过一天学,父母也早早去世了,与老婆离婚后,膝下无儿无女,二十几岁就跟着老乡出来“混日子”。但是,“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1995年5月,何某因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0年1月11日,何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七年前的一天晚上23时许,我和几个湖北老乡到宁海偷过铜管……”。根据何某的交待,警方发现,这便是7年前发生在宁海梅林某阀门厂的那起抢劫案。于是今年7月6日宁海警方将何某押回了宁海。
   
      原来在2003年11月24日的凌晨,何某伙同湖北老乡等七八人开着一辆平头货车从宁波北仑开到梅林某阀门厂外的番薯地上,先由何某在外望风,其他人利用自带的竹梯子爬围墙进入该厂房内,将铜棒车间北侧钢窗窗栅撬断,进入该车间后,用小刀顶在睡在车间西北角床上的看守人员仇某的颈部、胸部等部位,以语言相威胁,并用黄色透明胶带将仇某的嘴巴、眼睛、耳朵、手脚封捆起来,利用竹梯子将其递出围墙外。何某等人又一起将仇某抬至离西侧围墙30米左右外的草地上,用一条被子将其盖住,并由其中一人看守。
   
      而后何某伙同他人一起爬墙返回铜棒车间,将该车间内水泥地上的黄铜棒(价值158067元,未追回)一根一根扛至西侧围墙内的水沟旁,待扛完之后,再将铜棒搬出西侧围墙外。何某伙同他人一起将抢得的铜棒装上平头货车,运至外地销赃,何某分得赃款5400元。

      来源:今日宁海

【宁海人家】 发表于 2010-9-19 14:59:27

疏而不漏? 难道每个案都能破? 事实就是才更有说服力。

【宁海人家】 发表于 2010-9-19 19:02:11

回复 3# 玄米绿茶


    我没要求警察能破每件案如果那样的话那他们就像你所说的 是神 不是人了。 我的意思是有些案 是难以破获的   所以不要破了一个案就套上这么一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看了让人恶心

沦落流浪人 发表于 2010-9-19 22:23:20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看了让人恶心

TG不是人 发表于 2010-9-19 22:35:47

{:6_287:}

wendy 发表于 2010-9-27 11:47:03

:victory:

光明磊落 发表于 2010-9-27 23:51:50

希望宁海的明天更平安

wyk644 发表于 2010-10-17 12:07:26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看了让人恶心
沦落流浪人 发表于 2010-9-19 22:23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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