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语斜阑 发表于 2019-8-23 09:58:20

解答劳动纠纷、社保、人才政策、医疗保险等社会热点问题

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解答劳动纠纷、社保、人才政策、医疗保险等社会热点问题
       昨日上午,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为市民和网友解答劳动纠纷、社保、人才政策、医疗保险等相关热点问题。   
       昨日上午,县人力社保局相关领导带领人才开发和市场科、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盛高成带领办公室、医药服务管理科和医保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接听群众热线,为广大市民解答劳动纠纷、社保、人才政策、医疗保险等社会热点问题,并通过“看宁海”客户端、宁海新闻网、宁海发布微信公众号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本次活动,共接听群众热线16个,回复网上提问49条,接待来访群众1位。
       养老金相关问题
       市民赵先生: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是如何计算和发放养老金的,相比以前,有哪些变动?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现在养老金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宁波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底前(或改制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12月31日前缴费年限(或改制前视同缴费年限)×1.4%;4、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调节系数;5、基本养老金补贴:150元。现有办法与旧办法的区别在于,旧办法根据工龄的不同会有五年一档的档次区别,现有办法是根据月为计发单位,没有档次区别。
       人才政策及补贴相关问题
       市民蒋先生:申请出租型人才安居房需要什么条件?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在我县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工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享受过我县的住房优惠政策,且在宁海县内无住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请出租型人才安居房: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2、获得县级以上人才大会表彰或科技进步奖的人才;3、企业部门经理、拥有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且为企业带来效益的技术研发骨干或年薪在2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4、来我县注册创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创办规模以上企业的人才。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65212136。
       网友“一丝沧桑”:我是自考取得本科学历的,请问首次购房能申请购房补助吗?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基础人才首次购房补贴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若您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毕业生,无法申请首次购房补贴。
       网友“深爱乃沉默”: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来宁海就业有补助吗?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2019年3月1日起,对我县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未在宁海县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大专或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的生活安居补贴。
       大学生住房及就业补贴相关问题
       网友“吞掉委屈”:大学生购房补贴如何办理?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享受这项政策?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自2015年8月12日起,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大学生购房补贴。其中,2015年8月12日到2018年8月11日期间购房,携带相关材料至县人社局29—31号窗口办理;2018年8月12日之后购房的,购房后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相关材料,经预审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至县人社局29—31号窗口办理。
       网友“一生足矣”:大学生购房补贴从审批通过之日算起,补助什么时候能到账?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凡在当月申报并经县人力社保局复核通过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对应补贴发放单位直接拨付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网友“把心痛当拥有”:大学生就业补贴如何办理?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享受这项政策?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申报对象为:在县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条件为:2016年1月1日起,被中小微企业录用,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和期限:缴纳社保每满1年给予每人2000元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如满足条件,提交相关材料至县人社局一楼31号窗口。具体请咨询:0574—65558686。
       工伤认定相关问题
       网友“淡忘了过去”:中午回家午休,不慎在家里楼梯上摔伤,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您中午在家午休时在楼梯上摔伤,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社保办理等相关问题
       网友“是否拥有过”:下个月我就转正了,经了解,3个月的试用期公司没有缴纳社保,能否在转正后要求公司补缴试用期期间的社会保险?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如有疑问,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于补缴社会保险问题协商不成发生争议的,可向宁海县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申请仲裁。详情请垂询:0574—83527130。
       网友“求学者”:本人今年满50周岁,女性,还在单位上班,社保已参保10年,虽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还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也不能参加单位社保,这不但加重了本人负担,也影响了我小孩在城区就学。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怎样才能取得单位参保资格?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您无法继续在单位缴纳社保。如您为宁海户籍人员,可以申请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延缴社会保险;如您非宁海户籍人员,则可以选择将社保转移回老家继续缴纳,也可以申请在宁海以自由职业者延缴。
       市民邱女士: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社保和医保?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如您为宁海户籍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则可以携带身份证至就近的乡镇社保办理网点或社保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如您非宁海户籍人员,又有个体工商户证照,可以按个体工商户身份前来办理参保登记,需携带加盖公章的《人员增减表》。
       职称证书认定问题
       网友“岁月了然”:在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的助理工程师资格证,请问在宁海可以用吗?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根据甬人社发〔2019〕9号文件要求,您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网址:zccd.nbrc.com.cn)进行资格认定,经审核认定后,可换取宁波市职称电子证书。具体请垂询:0574—59971580。
       人事档案转出问题
       网友“懂得失去”:之前我的档案一直放在人才市场,档案转出应该如何办理?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请携带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档案调入函件原件一份,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转档证明原件一份,到县人社局1楼29—31号窗口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县医保局职能问题
       市民冯女士:县医保局是今年才设立的部门,请问主要职责有哪些?
       县医保局答复:宁海县医保局于2019年1月8日挂牌成立,承担了原人社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农合职责;原发改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原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
       农村医保相关问题
       网友“高山流水”:农村的医保缴费,如果本人一年未用,这缴纳的钱如何结算,到年底能否领取?
       县医保局答复:宁海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的政策是交纳一年享受一年(是1月1日至12月1日),待遇生效以后不能退。
       网友“青丝到白发”:我爸今年68岁,以前一直参加村里的农保,现在想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以办理吗?一次性购买需要多少钱?
       县医保局答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前提条件是需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若您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一次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目前需要63702元,每年5月1日会根据社平工资调整。具体咨询:65259098。
       网友“收敛野心”:请问我县办理2020年农村医疗保险大概什么时候开始,是由村镇统一汇总报参保名单还是可以个人单独办理的?
       县医保局答复: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工作根据全市部署大概10月中旬开始缴费,到时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异地医保办理和结算等问题
       网友“注定沧桑”:本人医保卡是省外的,今年开始在宁海工作,户口还在那边,请问,我的医保卡可以在宁海使用吗?可以转过来吗?
       县医保局答复:如果您的医保卡是外地参保的,需要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相关手续后,即可在宁海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功能的医疗机构直接进行刷卡就医结算,具体手续需要咨询参保地。如果您想在宁海重新参保,在参保生效后,也可以将原来的参保记录进行转移接续,详情可以咨询:65259098。
       网友“学会忘记”:正常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哪些情况下是可以回来报销的?
       县医保局答复:参保人员因病转往外地就医或长期驻外地工作时就医的,需事先做好备案手续后,可直接在就医地进行刷卡结算。若有特殊情况,未进行直接刷卡的,可将医保费用有关票据拿到医保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网友“欧阳丰”:咨询一下湖南的医保卡在宁海哪些医院能报销?
       县医保局答复:湖南的参保人员在湖南当地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宁海县第一医院、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宁海县中医医院住院可直接刷医保卡报销,今年11月份以后,宁海第二医院也将开通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
       网友“倾听寂寞”:在北仑办的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在宁海可以用吗?还有就是社保卡遗失了,请问在哪里补办?
       县医保局答复: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在宁波大市内一卡通用,原社保卡办理银行网点进行补办。
       生育保险等相关问题
       网友“沉敛一生”:8月8日孩子出生,现在已办理了孩子的医保卡,那么孩子出生时在医院的医疗费和护理费可以报销吗?
       县医保局答复:本县户籍年度内新出生的婴儿在出生次月起3个月内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市民孙女士:哪些人需要缴纳生育险?
       县医保局答复:目前企业在职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须参加生育保险。
       网友“历日旷久”: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生小孩后在哪一方报保险比较合算?
       县医保局答复:按规定,夫妻双方均有生育保险的,由女职工按规定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医保卡余额相关问题
       网友“旧里迟暮”:目前,医保卡里的余额为什么不能取现?
       县医保局答复:个人账户资金账户分为两种:当年账户资金和历年结余账户资金。历年账户可以使用的为范围:1、应由个人支付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2、自费医疗费;3、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4、直接购买部分药品器械费用;5、历年账户家庭账户共济网的组建和使用。目前历年账户不能支取。
       医疗救助申请问题
       网友“独木难成林”:患恶性肿瘤,每天吃靶向药,药价昂贵医保不能报销,收入无法维持医药费用,造成生活困难,是否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县医保局答复:根据相关文件,目前医疗救助范围为:凡持有本市常住户籍的下列困难人员,经县级以上民政等相关部门认定后,均可以从当地政府获得医疗救助:(一)特困供养人员;(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含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2-助证》家庭成员);(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四)原精减退职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五)农村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 (以下简称三老人员);(六)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七级及以下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及参战参核军队退役人员(以下简称重点优抚对 象);(七)发生《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种名录》所列病种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八)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九)持有本市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十)家庭年总收入扣除当年家庭成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支出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以下简称因病致贫对象);(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见义勇为者;(十二)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帮扶对象。
       家庭共济网开通问题
       网友“岁月的吻痕”:家庭共济网个人怎么办理开通?
       县医保局答复:参加宁波大市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历年个账有结余的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成员的需求,申请建立家庭共济网。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网的相关业务可以通过宁波医保通APP在手机端办理,也可以通过医保局服务大厅或就近的区县街道(乡镇)社保服务站内的自助服务设备办理。详情咨询:65259098。
       退休职工医保办理问题
       网友“微笑面对”:退休职工医保是怎么办理的?是怎么缴费的?
      县医保局答复:办理完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直接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待遇享受是退休人员),也可以选择按月延缴(待遇享受是在职职工)。详情咨询:65200156。
       学生医保办理问题
       市民钟先生:学生办理医保是在什么时候,受户口限制吗?
       县医保局答复:2020年学生城乡医保参保工作根据全市布置,大概10月份开始,学生由学校统一参保,不受户口限制。
       来源: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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