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捡走剧毒河豚,还打算烧着吃!亲,命要紧啊……
9月18日下午,台州椒江,一水产公司在运输河豚鱼途中,不慎掉落了三大袋河豚,还被两名路人捡走了!这河豚可是剧毒啊!椒江分局前所派出所民警接警后,想方设法追回这一百多条河豚。
9月18日下午4时许,前所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一辆水产车经过人渡路上时,掉下三大袋河豚鱼,被人捡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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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河豚鱼的血液和肌肉、内脏等部分含有河豚毒素,毒性极强,0.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河豚鱼中毒,死亡率为60%,且死亡多发生在中毒后6~24小时内。
值班民警获悉这一险情后,迅速带领4名辅警赶到现场处置。
经向报警人员及周围群众了解到,当天下午3时30分左右,一辆水产公司的送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绳子松动,三大袋百余条河豚不慎掉落在了路边。这时,有两名经过此地的群众看到路上遗失的这三袋鱼,在明知道河豚有毒的情况下,不顾周围群众劝阻,将河豚分别装到自己的三轮车上带走。
通过事发地周围视频监控、现场周围调查走访,民警锁定了捡走河豚鱼的两名群众身份,一人是住在附近的一名环卫工人,另一人是前所街道某村的居民。
随即,民警联系前所街道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帮助查找两名群众。几分钟后,环卫工人的电话通了,他告诉民警自己将一袋河豚丢在了马路边的垃圾桶内,另一袋则带回了家中准备食用。
经过寻找,在离现场不远处路边的一个垃圾桶中找回了第一袋河豚,在环卫工人的家中找回了第二袋河豚。
下午4点半左右,村干部也电话联系上了另一名捡拾河豚的群众,在村干部的告诫下,该名群众主动将最后一袋河豚送了回来。
经过仔细确认没有其他人拿走河豚鱼时,安全隐患消除了,大家悬着的心终于落地。同时,民警对这两名群众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们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警方提醒:
群众千万不要私自加工食用河豚鱼,只有是通过专业培训过的人处理野生河豚才能达到可食用的标准。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你确定野生的
如果,捡去的人,烧了吃了中毒了,那开车的跟这家水产公司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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