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放大招!严打医疗、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看到马上举报
是不是觉得这些图这些话很眼熟?
许多消费者往往容易被这样“生动”的广告吸引,殊不知自己可能已在不觉间,走入了不法商家设置的“陷阱”。
商家利用广告语扩大产品影响力、吸引消费者注意,本无可厚非。但若巧立名目、夸大其词,甚至花言巧语、弄虚作假,欺骗、误导消费者,则会涉嫌违法。
一直以来,为打造风清气正营商环境,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始终保持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
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较集中、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医疗服务和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七大类:
一、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
二、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三、医疗广告中含有: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4)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四、房地产广告中发布虚假的房源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五、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六、房地产广告中利用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误导消费者。
七、房地产广告中违法发布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生产生活空间信息,误导消费者。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负责人
我们将紧扣‘约谈、查处、曝光、规范’等环节,严查、严打、严处医疗服务和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
整治行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持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和房地产广告的监测力度,联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和会商。并且,强化全市部门间、区域间监管执法联动,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强化对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健全广告监管的长效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各类广告媒介特别是互联网以及移动端广告发布平台,认真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切实把好广告发布关,始终严守法律红线,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内开展广告经营活动。
同时,欢迎和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45、12315热线,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为执法机关提供信息线索。
来源:宁波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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