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森林法7月1日实施,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我国幅员辽阔,有着广阔的森林覆盖面积,而丰富的林业资源对于生态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加上局部生态环境的日趋恶化,保护森林资源成为了我国林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去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日签署第39号主席令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森林法对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发挥重要作用。 六方面解读森林法 1.加强森林权属保护:明确森林权属关系,加强产权保护,是调动林业经营主体和投资者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积极性的根本措施。 2.实施森林分类经营。 3.强调规划统领。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持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 5.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为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对采伐制度进行了完善。 6.强化目标责任和监督检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要的是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加大对林业改革发展的支持 新森林法表明要完善扶持措施 一是在“总则”中作为基本制度规定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国家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措施,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并压实各级人民政府在保障森林生态保护修复投入上的责任; 二是充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1998年修改森林法时,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004年,中央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对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补偿。但建立基金,形成补偿资金来源多样化的立法目的未能实现。 而修订后的森林法没有保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而是进一步健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对公益林的保护支持、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指导地区间横向生态效益补偿。为支持重点林区转型发展,新修订的森林法还规定重点林区按照规定享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 另外,新修订的森林法进一步加大了对盗伐、滥伐林木的罚款力度。对于罚款,根据“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只能按照“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选择较重的予以处罚。 来源:中国人大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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