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规定:出借人未取得放贷资格的借贷合同无效
8月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在人民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中增加了一种,即第十二条第三项“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应当认定无效。只要不是高利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这么说,以后大家不能以赚利息为目的的出借金钱了,即使是非常低的利息也一样。
问下放贷资格去哪里申请?
这个是针对职业放贷行为的
散木 发表于 2020-8-20 19:16
这个是针对职业放贷行为的
职业与非职业怎么区分?
本帖最后由 散木 于 2020-8-20 21:55 编辑
深山红豆杉 发表于 2020-8-20 21:01
职业与非职业怎么区分?
动动你的小手,网上很容易搜到
https://pic.app.nhzj.com/20200820_21288_1597931645908.jpg
这(一)(二)两项,貌似对借款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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