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民法典|留置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债权人如何行使留置权?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关联关系:解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主席令[第50号] / 1995.06.30发布 / 1995.10.01施行 / 法律 / 现行有效
第八十二条【留置与留置权】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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