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云天 发表于 2020-10-13 11:08:34

狗咬死了127只鸭,大母猪“吓”死893只鸡……动物闯祸,如何维权?

在法院有各式各样的案子不仅有人与人之间的纠纷也有因饲养动物带来的矛盾东家狗子咬死了西家127只鸭前门大母猪“吓”死了后门893只鸡……
那么,碰上类似动物引发的矛盾法院如何来伸张正义?
      狗儿“入侵”行凶
      127只鸭鸭惨死      2019年10月19日晚,在老叶的鸭养殖场里,410只鸭子正在草地里散步。
      几分钟后,一只大土狗蹿进养殖场,顿时鸭飞狗跳,狗子追着鸭子开始撕咬……
      当晚,老叶的养鸭场死了127只鸭子。
      老叶表示,按市场价110元一只以及每天减少的鸭蛋产量计算,自己损失了17795元。
      老叶将狗的主人小叶诉至天台县法院,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
      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要求调解,并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小叶支付原告老叶鸭场各项损失6000元。
      母猪闯下大祸   
      893只公鸡惨遭毒手
      在另一起案子里,前门大母猪“吓”死了后门893只鸡,法院又是如何审理的呢?
      事发时,邢某的养鸡棚里,鸡们正在睡觉。突然,一头母猪闯了进来,四处拱闹,小鸡们受到惊吓,大量死亡。
      案发后,邢某立即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将母猪拖离鸡棚,并对部分死鸡进行拍照。
      经过养鸡棚所在村村干部们的清点,有893只公鸡死亡,均重3.61斤,死鸡处理花费500元。邢某与某畜牧公司定有公鸡收购协议,协议收购价为每斤5.9元。
      对此,畜牧公司出具了证明,证明公鸡死亡造成的损失为19020元以及该批次鸡苗的投入数量为11800只、事发后被收购数量为10457只。
      邢某将母猪的饲养人曹某诉至天台县法院,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本案中,被告对其所饲养的母猪未尽管理义务,致使母猪冲出猪圈并跑进原告搭建的养鸡棚里四处拱闹,导致原告所饲养的鸡大量死亡,作为母猪的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
      对于原告诉称的此事故造成原告所饲养的鸡死亡数量为893只,有原告所在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死鸡装袋后的照片以及村干部的证言为证。经审理,法院判决曹某赔偿邢某公鸡损失(含死鸡处理费)19520元。
      法官提醒
      法官表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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